茂名贪官收钱上千万元助57人升迁 连挖掘机都收
茂名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受审 收受57名干部上千万
昨日,湛江市中级法院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一案。据指控,朱育英在担任信宜市委书记兼该市人大常委会期间,在信宜市属干部提拔、交流、换届任用以及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涉嫌受贿人民币1300多万多元,港币300多万元,美元20多万元。
边收钱边称提拔人看能力
2005年,信宜市某镇镇长梁某被提拔为该镇党委书记,为感谢朱育英的关照,梁某在当年5月来到朱育英的办公室,送给朱20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经朱育英同意,梁某调任信宜市区东镇街道办党委书记,他在到任几天后来到朱育英家楼下,在朱育英的车里送给朱30万元人民币,朱再次收下。2008年,梁某为谋求升迁,于当年11月、12月,先后在茂名市委宿舍大院送给朱育英15万美元。在朱育英的推动下,梁某在2009年9月被任命为信宜市副市长。除了这几次大额贿赂之外,梁某为了与身为当地一把手的朱育英保持良好关系,从2005年至2009年,先后在中秋或春节期间送给朱育英“利是”6万元,朱都欣然收下。
据该案办案人员介绍,梁某为谋求升迁或转任而送钱给朱育英只是当地官场风气的一个体现。经查明,朱育英先后收受了当地57名干部共计人民币1238万多元、港币360万元、美元20万元。
虽然大肆卖官,但朱育英却自己交代,他提拔人主要是看能力,“大家认可这个人我才会提拔,而且要看个人的业务能力”,“我不会让不懂业务的人管钱,让不懂业务的人去管业务”。
检察机关查明,除了在干部提拔、人事调动、换届任用过程中收受贿赂外,朱育英还利用职务便利,在信宜市有关工程发包承揽、工程建设、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收受三名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港币30万元,甚至于连勾机(挖掘机)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