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以“局长身份和前程”担保太荒唐
5月14日,云南巧家召开“5·10”爆炸案通报会。巧家县公安局局长杨朝邦称,从赵登用本人生前的日记QQ等文字资料,以及其媳妇所写给他的信件来看,可以看到夫妻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也能证明其有暴力倾向。他表示:“我可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赵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
赵登用是否是巧家县“5·10”爆炸案的嫌疑人,仍然是社会讨论的热点话题。因为赵登用家人列举出了其为“替罪羊”的五个疑问,使得当地公安机关承受了巨大的压力。如何说服赵登用家人以及广大公众,显然成了一个难题。巧家县公安局长杨朝邦以“一个局长的名义和自己的前程来担保”,证明了当地警方的信誓旦旦,可是,对于这种不靠谱的担保,广大公众会相信吗?
很快,“用前程做担保”成为网上流行语。在论坛和微博上,用“我用前程做担保”造句甚至成了最热闹的“文字游戏”。在笔者看来,网友们只是想借助于这种无厘头式的搞怪,来质疑这种无厘头式的担保。在这里,我也用“我用前程做担保”造个句,虽然我似乎没有什么前程可言:我用我的前程做担保,“用前程做担保”这事并不靠谱,相反,在法治社会之中,这是非常荒唐的事情。
其一,公职人员不拿证据乱担保,有悖法治社会用事实来说话的原则。在案件面前,要证明赵登用是犯罪嫌疑人,需要的是公开证据,不是公开主观上的先入为主,也不是用某位办案人员的前程与职位做担保。归为一言,在铁的事实面前,公安局长的职位与前程,都是靠不住的,公众也没有相信的理由。
其二,局长的身份,在法治面前,不应该有任何特殊性。用“局长的名义”担保,凸现了该局长的特权意识。也许他认为自己的担保,比其他人的担保更具说服力吧。法治讲究人人平等,公安局长与公安科长的担保,与一位普通老百姓的人格担保,不应该有什么本质区别。虽然公安局长是个有行政级别的公职身份,也不能说明公安局长在担保上有特殊性可言。用局长身份担保,很像是一种压人,也是一种刻意地观念植入,是一种软暴力。
其三,没有人在意局长的前程,公众更担心这个案子本身。张口闭口谈前程,本身表明该局长过于注重前程。在要案面前,公众所期望的公安局长,无所谓立不立功、升不升职和有没有前程,公众只希望每一位局长能真心实意的为人民服务,放在此案之中,只希望局长能用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赵登用就是或者就不是此案的嫌疑人。因此,“用前程做担保”不仅无法消弭公众的质疑,反而会起到越描越黑的效果。
能证明赵登用是否嫌疑人的方法有且仅有一个——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如其不然,“5·10”爆炸案就会遭遇更多的公众质疑,当地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也将会大打折扣。而且,公安局长拿来做担保的局长身份以及公众毫不关心的个人前程,也可能真会被担保进去。(王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