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抢劫工地电缆线变卖出庭受审
几名男子通过殴打、捆绑等手段控制建筑工地上的值班人员,抢劫电缆线进行变卖,涉案价值十余万元。今天上午9点20分,市中院开庭审理这一起抢劫和盗窃案。两名嫌犯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刘邦(化名),1972年出生,无业人员,太和县人。小胖(绰号),1989年,无业人员,太和县人。据检方指控,2010年9月4日凌晨,刘邦和小胖伙同其他人(均已判刑)驾车到庐阳区墨荷园工地,采用暴力手段,捆绑控制两名值班人员后,将该工地上的120米电缆线劫走。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36576元。
2010年9月20日凌晨,刘邦和小胖伙同他人驾车到包河区一个小区工地上,采用暴力手段殴打、控制两名值班人员,并劫走了该工地上大量的电缆线,经鉴定,涉案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140169元。
同时,检方还指控,在2010年7月23日凌晨,刘邦伙同他人驾车到桐城路附近,将淝南家园附近一台变压器盗走,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53000元。在2010年10月中下旬,刘邦伙同他人驾车至长丰县罗集中铁二局一个工程工地,盗走了电缆线,经鉴定,涉案物品价值人民币11100元。
检方认为,刘邦和小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176745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刘邦还因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4100元,被指控犯有盗窃罪。
对于检方的指控,刘邦当庭供认不讳。刘邦表示,自己在作案时,一般都是负责将电缆线等偷盗来的物品搬运到车上。“两次抢劫过程中,我都在搬运电缆线。我没有进值班室,也没听到异常的声音,不知道他们绑了值班人员。”刘邦表示,电缆线都是别人拿去卖了,自己每次也就拿了几百元的赃款。
而对于检方的指控,小胖也供认不讳。小胖表示,自己也是被别人喊过去帮忙的,去之前并不知道是要去抢劫电缆线。“到了工地上后,他们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小胖说,在两起抢劫电缆线的案件中,自己一般都是负责在值班室看守值班人员和在外望风。案发后,自己收到了2000多元的赃款。
记者截稿时止,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