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21年获25张荣誉证书 突发疾病不能认定工伤
医生说,她必须进行第二次开颅手术,但49岁的张志娟正在为手术费犯愁。
张志娟是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第二清洁中心的环卫工人。今年2月,她突发脑溢血,术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语言、身体都有了障碍。
目前,她蜗居在姐姐家,由姐姐照顾生活起居。
医疗保险受限、治疗费用高昂。而无法认定工伤,对她来说则是一件哀伤的事情。
面对哈尔滨市劳动模范、城市美容师等等25张荣誉证书,她哭了。
“因为没死不能认定工伤”?
今年2月14日,4时30分到7时30分,张志娟上完了早班。随后,10时30分她再次拿起扫帚,和同事们一直工作到19时30分。
吃过晚饭后,张志娟觉得一阵头晕并出现了呕吐现象。送到医院后,被诊断为脑溢血。经开颅手术抢救,张志娟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考虑到张志娟是在工作时出的事,家人立刻提出要给张志娟报工伤。但结果却出乎意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5月16日,记者来到第二清洁中心,该中心书记李良川说,当时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进行了申报。但得到的答复是,张志娟的情况算不上工伤。
李良川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0年修改后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在第三章第十四条工伤认定条款中,张志娟的情况不在其列,而第十五条关于“视同工伤”的条款中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1年“扫出”25张荣誉证书
张志娟是清洁中心正式在编的环卫工人,1991年开始从事环卫工作至今已有21年。如果不是这次意外,明年9月份她就可以退休回家了。
到现在为止,张志娟的工资是每月1500元,她们娘俩这么多年一直租房过。
5月16日,哈尔滨轴承厂家属区内一间低矮的平房里,不大的卧室内挤了3张床。这是张志娟的姐姐张志玲的家。“我和我家老头、孩子还有志娟都得挤在这一个屋里。”张志玲说。
手术后,张志娟右半边身体和手脚基本没有知觉,生活无法自理,无法清晰表达。
张志玲告诉记者,事发后,她去出租屋给妹妹收拾东西时发现了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是25张荣誉证书,证书颁发的年代是从1995年到2010年。
深陷经济困境
记者了解到,张志娟患病后在哈医大一院治疗期间,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她个人支付了4万余元。在医生的建议下,她出院后到一家医药研究所进行了康复治疗。无奈的是,医保只负责她21天的住院费用,此后四十几天的住院完全是自费,这又让她花费了1万多元。
“这些钱都是我们兄弟姐妹给她凑的。”张志玲说。
“妹妹病发后,清洁中心曾送来7000元,但随后又来电话说,这是张志娟发病时单位同事私人垫付的钱,一再往回催要,就又还给单位了。”张志玲说。
“4月26日,第二清洁中心的领导来看望,给拿了2000元。”张志玲说。
一个劳模陷入了看不起病的困境,究竟是哪里出了毛病呢?本报记者 张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