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嫖娼超时引纠纷 卖淫女丈夫将其捅伤赔百万
2012年05月18日 13:31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嫖客“超时”交易,被卖淫女的丈夫捅成重伤。昨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嫖客被判获赔103万多元。而捅伤嫖客的赵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每次100元,时间15-20分钟。”这个价钱与时间是“站街女”赵某夫妻二人共同制定的收费规则,他们夫妻二人还在思明区“卖鸡巷”租了一个房间,专供卖淫。
2011年7月27日凌晨,赵某的妻子像往常一样,又去“站街”了。当天凌晨2点左右,赵某的妻子接了一个客人。当时这名客人喝了酒,20分钟过去后,赵某的妻子告诉他“超时”了,对方不理会。
赵某的妻子见状便打电话向老公求助。嫖客许某知道后,骂骂咧咧地穿好衣服后,临出门前甩了她一巴掌,双方拉扯起来。赵某赶到时刚好看到这一幕,便与许某厮打起来。
厮打中,赵某从身上拿出水果刀猛捅嫖客,导致被害人许某的右大腿等多处受伤,流了很多血。许某流着血,离开现场。
而赵某在伤人后,也和妻子一起逃离现场。
被捅伤后,被害人许某在医院躺了64天,仅医疗费就花了60多万元。经鉴定,许某“失血性休克”,重伤,伤残等级为五级。
去年7月底,赵某在厦门市同安区被公安机关抓获。(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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