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子和他人相好 男子携带汽油烧毁他人汽车
中新网盐城5月22日电(谷华 许园园)因怀疑妻子与他人相好,江苏东台一男子恼羞成怒携带汽油烧毁他人的汽车。22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年27岁的孙某与妻子结婚才两年多,夫妻俩却经常为小事争吵。一次,孙某无意中发现妻子与同村的谢某互传短信,联想到妻子对自己的态度总是不冷不淡,孙某便怀疑妻子与他人相好了。
2011年7月14日,孙某和妻子又吵起来,愤怒之下他质问妻子是否与谢某相好,妻子不予否认,之后更负气离家。孙某越想越气,决心报复谢某,当夜携带了两个各装有半瓶汽油的饮料瓶,来到谢某住处,看见谢某的夏利美亚汽车停在门口。孙某先捡了水泥块将汽车副驾驶右侧车窗砸破,点燃了汽油瓶扔进车内,然后便躲在墙角看着,心想如果火不能烧起来就再点一次。眼看火势越来越大,孙某怕被人发现就赶紧溜了。恰巧这时谢某的邻居出门,看见汽车着火,赶紧叫出谢某一起将火扑灭,但是,车子内前部及装饰等都被烧毁,损失价值人民币27800元。后经公安机关勘查,谢某的汽车正常使用,停放地周围有多家住户,案发当晚车辆距前户人家仅1米左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为泄私愤,在居民聚居地以汽油为助燃物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自首且赔偿被害人损失,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