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铬渣污染案开始庭前证据交换 将择日开庭
中新网昆明5月23日电(王艳龙)记者23日从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法院获悉,由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等提起的国内首例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云南曲靖铬渣环境污染案23日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中心一官员介绍,该院受理的国内首例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陆良铬渣污染公益诉讼案原被告双方23日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法院将根据双方证据交换的具体情况,择日开庭审理。
2011年6月,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在麒麟区倾倒5000多吨剧毒工业铬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9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和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就铬渣污染事件,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陆良和平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因铬渣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失1000万元人民币。同年10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
目前,转移运输铬渣的吴兴怀、刘兴水等7名被告人已经分别被判刑,当地历史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仍在进行无害化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