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引诱男网友到出租屋拍下裸照 敲诈十万元
2012年05月25日 16:32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家住焦作市马村区的犯罪嫌疑人王甜甜(女),引诱男网友到其出租屋拍下裸照,并进行敲诈。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2011年3月26日22时许,被告人王甜甜引诱网友孙银南到其位于焦作市十七中附近的出租屋内聊天。王甜甜和同伙拍下孙银南裸照,迫使其写下一张十万元的欠条,并将其900元现金留下。
随后,孙银南到山阳区公安局报案。山阳区公安局依法将王甜甜等人抓获。
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王甜甜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文中人物为化名)(东方今报记者 周欢欢 通讯员 李军 赵继林)
【编辑:张尚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