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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惯犯偷20元钱未遂 被判有期徒刑半年

2012年06月08日 15:35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张某肠子都毁青了:虽然这15年来,自己曾因犯下盗窃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也先后4次锒铛入狱,但是至少也算是“大买卖”。可这一次,他只偷走了别人20元呀……

  张某今年57岁,只有初中学历,也不愿找个固定工作挣钱。因此,张某经常性的靠着盗窃赚钱生活。

  今年2月25日上午10点多,无所事事的张某又来到九龙坡区玉清寺菜市场转悠,盘算着老本行,偷钱当生活费。

  10多分钟后,张某锁定了目标,一个正在跟商贩讨价还价的中年妇女金阿姨。

  当时,金阿姨正在买洋芋。张某眼瞅着金阿姨把洋芋放进环保袋里,掏钱付账后,金阿姨把一叠零钱放进了自己外衣右边衣包里,而一张20元的钱却露了出来。

  张某很得意,小心翼翼地走到了金阿姨身边,四处张望了一番后,快速将右手伸到了金阿姨的衣包里。

  金阿姨本来准备转身离开,意外感觉到有人在扯自己的包,赶紧扭头,忍不住大喊了声,“你要干撒子,快点来人呀,抓贼娃子!”

  金阿姨这一喊,买菜的市民都围了上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刚得逞的张某按倒在地。就这样,张某被大伙扭送到了派出所,他也承认了自己的盗窃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予从轻处罚,但他有前科劣迹,可予酌情从重处罚。

  今日上午,华龙网记者从重庆九龙坡区法院获悉,张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 程钰婷)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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