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乘客突开车门撞飞电动车 伤者获赔百余万

2012年06月13日 15:5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汽车在路边违规停车,乘客打开车门的瞬间,一位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人躲闪不及,撞到了车门上,全身多处严重受伤。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司机万某、乘客李某以及保险公司共同赔偿伤者高先生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

  去年11月21日,在海淀区复兴路某过街天桥处,高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一辆丰田轿车在其右前方路边停靠。正当高先生驾电动车驶过这辆轿车旁时,该车的左后车门突然开启,高先生闪躲不及撞了上去,连人带车飞出七八米远,全身多处严重受伤。

  经鉴定,高先生的伤情构成二级伤残,需要全天护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后认定,该车司机万某属违规停车,该车乘客李某从靠路一侧车门下车,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关于“车辆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与行人通行”的规定,认定万某与李某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随后高先生将司机万某和乘客李某、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在庭审中,万某与李某对于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均持异议,万某称其停车时观察四周并无其他车辆,且嘱咐李某谨慎开启车门,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认为高先生所骑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应当自担部分责任,但二人均未进一步提供相应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检测车辆后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应予以确认,二被告虽然对此持异议,但并未进一步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故对其异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万某与李某各负本次交通事故50%的民事赔偿责任。 (王蔷 王肖)

【编辑:姚培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