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华侨农场原场长刘忠辉受贿被双开追责
中新网海口6月13日电(付美斌 刘刚)海南省13日通报2007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情况,东方市华侨农场原党委副书记、场长刘忠辉受贿案被双开追责。
通报称,刘忠辉在任东方市华侨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期间,在工程发包、土地发包、批付工程款和职工招聘、干部提拔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老板和个别干部职工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7.3万元。刘忠辉在任期间,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将东方市华侨农场路口北侧靠近海榆西线约2.7万平方米的土地低价转让给开发商70年,给农场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将农场300亩集体土地低价发包给自己儿子控制的公司,其儿子加价向外转包从中牟取高额利益,严重损害了农场职工的切身利益。2011年12月30日,东方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忠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还通报了儋州市财政局东成财政所原所长吴某玩忽职守,原会计吴群英挪用公款、贪污案;白沙县打安镇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某等人截留、挪用、贪污教育专项资金案。
据通报,吴某在任东成财政所所长期间,对本所惠农资金疏于管理,长期将该所的公章和出纳个人私章交给市财政局委派该所的会计吴群英一人保管使用,致使吴群英在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自己填写现金支票,加盖由其保管的东成财政所公章和出纳等个人私章的方法,挪用各类专项农业补助款1588340.9元人民币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和其他营利活动,贪污公款人民币153000元并潜逃。因大量农户粮食种植补贴款无法及时发放到位,引发数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2011年12月,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2012年4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吴群英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6年至2009年,白沙县打安镇中心学校及所属7所小学截留、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款和中海油扶贫孤儿助学金这两项教育专项资金共121150元。其中,该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某采用让贫困生在发放单上签名但不发放或少发放的方式,将2007年和2008年度贫困寄宿生补助款79280元和中海油扶贫助学款13700元,共92980元,截留挪用于中心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开支、“六一”节活动开支、购买课桌开支和招待费、教师外出听课餐费等,并将2020元据为己有。2009年7月白沙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该中心学校原校长王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其他附属学校校长及有关人员共9人党纪政纪处分。被截留、挪用、贪污的款额全部追邀收回发放给学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