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书记:干部要在拉拢腐蚀面前抗住诱惑
把握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几个问题
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王宾宜
反腐倡廉新的形势任务,对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践表明,推进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中央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应把握几个重要问题。
把握功能定位: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体现地方特色,应当说在理论层面已经形成共识,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特色不明显的问题。实际上,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具有补充完善、特殊调节、实验创新、具体实施等地位作用,其实质就是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
首先,地方特色重在突出补充性。腐败问题因地域的差异,表现出不同特点和形式。解决这些问题,完全依赖中央出台制度,既难以做到,也不大可能,这就需要地方出台制度来规范、调整和解决。就安徽省来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工程项目落地建设,各种投资及专项资金越来越多,各种诱惑和陷阱也随之增多。在这种大背景下,只有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才能使各级党员干部在拉拢腐蚀面前管得住自己、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建设与干部队伍建设同发展、共进步。
其次,地方特色重在突出差异性。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功能,是规范地方个性问题、解决地方特殊矛盾。在推进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区域性特点,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对本地区的制度建设进行科学规划,明确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既要注重学习借鉴外地成果,又要防止不切实际的照搬照抄。近年来,安徽省一些地方针对自身特点,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比如,合肥市大力推进城市建设领域防腐保廉制度建设,芜湖市着力加强“用人、用钱、用地、用权”为主要内容的预防腐败制度建设,马鞍山市探索建立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制度建设,都取得很好的效果。
第三,地方特色重在突出针对性。地方出台的法规制度,如果在具体内容上只是对上位法的生硬地照搬或对其他地区制度简单地嫁接,同样谈不上具有地方特色。比如,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后,安徽省启动了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工作,按照省委提出的“保持一致、适度创新、注重操作”要求,在总体框架、主要内容与中央规定保持一致的同时,紧密结合本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增加了一些“自选动作”,重点围绕责任内容、责任分解、检查考核三个问题,做到能细化的尽量细化,能规范的尽量规范,有效增强了本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
把握内在规律:牢固树立科学理念
科学理念是提高工作质量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各地紧贴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坚持以科学的理念推进制度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当前制度建设中也存在问题。一方面,制度建设质量不够高。表现在有些制度停留在面上、只具参照性;有的甚至跟风应付、生搬硬套,缺少结合地方实际的操作办法和配套措施。另一方面,制度执行不到位。表现在有的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甚至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这些问题,制约和影响着制度建设的综合效能。推进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把握特点,遵循规律,树立科学理念。
一是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制度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来谋划和部署,是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围绕和服务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和主线,将防治腐败的制度设计寓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步骤相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相配套,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二是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是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突出。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要着力点,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制度,坚决纠正和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着眼于紧贴本地工作实际。制度建设越贴近实际,针对性就越强,效果就越好。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贴近基层实际,把中央规定与地方实际结合起来,把外地经验与本地需求结合起来,做到上级要求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必须坚持问计于基层、求策于群众,对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是比较成熟的做法,及时吸收到制度设计中来;对那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逐步上升为制度规定;对那些需要进一步探索的,积极探索经验,适时把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四是着眼于提高制度综合效能。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许多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大都与制度执行不力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要注重制度创新,又要注重制度落实;既要注重制度制定,又要注重制度执行;既要注重制度起草的调研论证,又要注重制度实施的效果评估,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教育、保障、惩戒作用。
把握科学路径:着力推进改革创新
地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日臻完善的动态过程,要坚持以科学路径来推进,以创新举措来落实,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
着力创新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内容创新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重要体现。一要把防治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作为制度创新的重点,建立完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制度防线,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二要把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制度创新的重点,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权的科学民主机制,健全完善行政管理权的公开透明、检查评估、举报受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善政。三要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制度创新的重点,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进社区、企业、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破解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增多的问题。
着力创新制度建设的方式方法。科学的方式方法是实现工作目标的有效手段。要加强制度论证工作,建立制度立项可行性论证、成本效益分析、立法质量评估等制度,不仅对制度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还对调整某一事项、规范某一行为、解决某一问题所设立的具体条款进行实用性、操作性评估。要坚持民主立制,凡重要制度的制定,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立法机关、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要善于运用科学技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进行信息收集、数据处理和定性定量分析,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着力创新制度执行的保障措施。强化制度执行,需要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支撑。一是以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执行。建立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牵引机制,完善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促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二是以严格的监督检查强化执行。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日常督查、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严肃查处并曝光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三是以先进的技术手段促进执行。建立网上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网络技术实现同步监督、实时监控、全程留痕。四是以廉洁的公众文化引导执行。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