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警方通报两起“毒驾”案 毒驾比醉驾更可怕
“醉驾”危害猛于虎,但还有一种行为比“醉驾”更可怕——“毒驾”,也就是吸毒后驾驶车辆。相关调查显示,吸毒后,人的反应会比饮酒后更慢,因此,一旦驾车上路,危害就不言而喻了。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14日上午,郑州市交巡警专门邀请禁毒支队民警,就如何查处“毒驾”对民警进行集中培训。
警方通报两起“毒驾”案
结合禁毒知识,郑州交巡警一大队先通报了辖区内两起“毒驾”案:2011年8月2日下午2时许,一名男子驾驶奥迪车在郑州市金水路行迹异常,民警赶到后,奥迪车司机不仅不配合检查,还在路上横冲直撞打算逃逸。经过调查,奥迪司机的毒品尿检结果显示呈阳性。
2012年4月25日下午3时,一辆本田轿车在南阳路连撞三车后不顾民警拦截驾车逃逸,在南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又撞飞两名骑电动车的妇女,并再次不顾民警拦截逃逸,最后在一都市村庄的7楼楼顶被民警制服,而该驾驶员也系吸毒人员。
“毒驾”比“醉驾”更可怕
昨天在郑州交巡警一大队院内,十几块写有禁毒知识的宣传展板摆放在警车前面,郑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民警苏新建,结合展板上的内容,为交巡警讲解如何识别吸毒人员、常见毒品及吸食工具和吸毒的检测方法等禁毒知识。苏新建介绍,从危害性上来看,吸毒人员在戒毒期间驾车,毒瘾发作时驾车更加危险,危害更大。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交巡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向记者透露据乔宏雁介绍,如果毒驾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按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的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0元罚款,只能对司机处150元的罚款和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对吸毒行为给予治安处罚,而不能追究毒驾司机的刑事责任。
交巡警一大队大队长王勇向记者透露,在今年4月24日公安部召开的“加强旅游客车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视频会议”上,公安部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排查包括驾驶人吸食毒品在内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将就“毒驾入刑”作进一步调研。线索提供孟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