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去年决定国家赔偿金额5019万 同比升33%
中新社北京6月15日电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2011年年度工作报告显示,在刑事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中,决定国家赔偿的案件数量为420件,同比上升18.31%,赔偿金额为5019.43万元,同比上升33.35%。
报告指出,2011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危害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假发票犯罪,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证券、期货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103件,判处罪犯45088人。
在审理房地产案件方面,各级法院去年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28050件,同比下降0.0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81409件,同比上升4.5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77490件,同比下降6.03%;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17128件,同比上升3.67%;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2278件,同比上升3.59%;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1440件,同比下降13.36%。
报告称,法院全年共审结民间借贷案件594068件,同比上升3.7%。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及海事案件36230件,同比上升11.81%。其中,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7944件,同比上升11.26%。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保障了两岸四地经贸合作交往的持续健康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