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找工作为名出租房猥亵实习女大学生
中新网杭州6月19日电(记者 古其铮 通讯员 余检)单纯女大学生暑期到浙江杭州找工作,在找工作过程中,轻信他人,误入圈套,被戴某以介绍工作为由带至租房内,后戴某采用拳头殴打等暴力胁迫以及言语威胁的方式,对女大学生田某(化名)进行强制猥亵。6月18日,戴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戴某,男,51岁,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辽宁人,租住在余杭区某小区,曾因犯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2011年7月,女大学生田某从老家来到杭州亲戚这边,想趁暑期赚点生活费。7月中旬的一天,田某去杭州某商场做市场调查,因对地形不熟,找不到该商场,于是她向正停车在边上休息的戴某问路,戴某见有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来问路,就提出用电瓶车送田某到商场,田某见对方年纪这么大了,也比较和善,于是同意了。
到商场后,戴某提出自己愿意陪害羞的田某一起到商场里去做市场调查,但是商场里的客人都不愿意,田某碰了一鼻子灰。戴某看到此,又提出可以带田某在杭州城里转转看看招工广告,但是两人在城里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戴某告诉田某自己居住在闲林那边,对那一带很熟,找工作很容易,让田某随他一起去那边看看,急于找一份工作的田某就那么跟着戴某到了闲林。
当天下午4点左右,戴某骑着电瓶车将田某带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区,然后到了田某的租房。这时,田某的亲戚打电话来,叫她回去吃晚饭,田某电话告知自己正在他人陪同下找工作,要晚点回去。亲戚怕田某遇到坏人,让她立即回去,但是田某并没有听从大人的劝告。田某和戴某一起到了戴某的租房后,戴某十分热情,不仅劝慰田某让她不要心急,工作的事情包在他身上,而且还把家里的西瓜拿出来给田某吃,以此打消田某的戒心,其实这时戴某已经悄悄将住房的门反锁了起来。
聊了一会后,戴某一面假装打电话帮田某找工作,一面要求田某到房间帮其申请QQ。到了房间后,戴某就露出了真面目,他拿出300元钱,要求与田某发生关系,这时田某害怕起来,想要离开,但是戴某哪里肯放她走,于是她借口上厕所想逃跑,但戴某一直跟着她,还将田某的手机拿了过去,将电板拆下,以此断了田某与外界的联系,并威胁她如果田某不顺从他,他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将其卖给人贩子。
害怕极了的田某,在戴某的逼迫下脱了衣服,并遭到了戴某的猥亵。在此过程中,想要反抗的田某还遭到了戴某的殴打。后来,田某跪着哭着哀求了戴某很久,戴某才答应放走了田某,但是要求她拿走了300元钱,并要求她不能告诉家人。田某离开戴某的控制后,马上打电话给亲戚,并在他们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警。7月18日,戴某在租住的小区被抓获。
检察官提醒:暑期即将到来,很多大学生都想着趁暑假去打工,在此过程中,单纯的大学生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利用和诱骗,从而给自己带来危险,检察官提醒大家,如果大学生要找工作,最好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甚至跟陌生人去完全陌生的环境,以免受到侵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