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假烟外逃5年 盼新生投案自首判缓刑
2012年06月20日 17:26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6月19日,记者从(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获悉,6月13日,被告人张某被灵武市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期间,张某伙同他人先后五次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进货”,向灵武市的王某、杨某等人销售假猴王、假兵坛、假龙泉、假大前门等品牌香烟,销售金额共计138000余元。该案件公安机关于2006年7月19日立案侦查。购烟人员王某、杨某等人均已于2006年被灵武市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而张某一直在逃。
2011年11月2日,张某在逃五年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谈起5年来的在逃经历,张某感到万分懊悔。5年来他东躲西藏,有家不能回,甚至连父亲过世都未能回来,这也成为了他终身的遗憾。如今他也想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记者 王伟 通讯员 马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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