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预防腐败局揭牌 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经验
佛山市预防腐败局昨揭牌,成为全省第13个成立该机构的城市。这不仅开启了佛山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转向同步注重社会反腐的轨道,也标志着佛山正式启动“廉洁城市”的建设。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等出席了活动。
据了解,佛山市预防腐败局职能包括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估“廉洁佛山”建设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者、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等工作;组织协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建立与公、检、法、银行等部门预防腐败共享机制;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大中小学和其它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等。
与省内其它城市不同的是,佛山市预防腐败局将在“廉洁佛山”建设统领下,更加突显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主动向民营企业、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延伸工作领域,动员群众参与、支持预防腐败工作,共同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指出。
佛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子兴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透露,在机构职能设计上,佛山更多学习借鉴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市预防腐败局下设廉政风险防控室和宣传教育室(其中宣传教育室在市监察局调研教育室加挂牌子),一个科室是对应风险防控,即在制度上找对策,另一个科室则是营造廉洁的社会氛围。“这是学习借鉴香港廉政公署设立‘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的经验做法,加上办案这一块,体现了‘三位一体’、‘三管齐下’的反腐倡廉思路。”目前,佛山已分别从机关、国企、民企、镇街、社区中各选择一个试点,开展腐败防控体系建设,目标是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记者/刘三琴 通讯员/吴可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