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喂食两岁男孩桂圆卡喉致死 隐瞒真相被判四年
保姆给两岁男孩喂食带核的桂圆,不幸卡住咽喉,在送往救治过程中,为逃避责任而隐瞒真相,延误治疗时机,致使男孩死亡。今日,记者从江北区法院获悉,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判处李朝会有期徒刑四年;判处梁贵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8年1月、12月,梁贵芳、李朝会先后被曾某聘用为保姆,梁贵芳主要负责照顾不到两岁的浩浩,李朝会主要负责其它家务。
2009年1月3日17时45分左右,梁贵芳到厨房做菜,让李朝会帮助照看浩浩。李朝会在照看浩浩时,将一颗桂圆剥皮后喂给浩浩吃,浩浩不幸被带核的桂圆卡住咽喉无法吐出。李朝会见状立即告知梁贵芳,二人随后送浩浩前往小区附近的药房求助。在去药房的途中,李朝会怕承担自己给小孩喂食桂圆的责任,遂提议隐瞒小孩被桂圆卡住咽喉的真相。
二人带浩浩到达小区对面的和平药房后,工作人员帮助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药房工作人员和群众向李朝会、梁贵芳询问情况时,二人均未说明浩浩被带核桂圆卡住咽喉的实情。
在等候“120”急救车期间,梁贵芳返回浩浩家中查找浩浩父母电话号码,李朝会向赶来的急救医护人员继续隐瞒浩浩被桂圆卡住咽喉的情况,医护人员根据浩浩当时的现状采取急救措施,并立即送往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经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医生急救,浩浩咽喉中的桂圆被取出。
同日22点30分,浩浩因异物吸入、窒息、脑疝、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救浩浩过程中,浩浩的父母花去医疗费2.7万余元。悲痛万分的曾某随后向警方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于2009年1月21日分别在巴南区、渝北区先后将梁贵芳、李朝会捉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隐瞒浩浩被带核桂圆卡住咽喉导致死亡的事实。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李朝会、梁贵芳身为看护幼儿浩浩的保姆,在预见到浩浩被带核的桂圆卡住咽喉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立即将其送往医院,但因错误判断医疗救护效果,轻信可以避免死亡后果的发生,并在此主观过错支配下,向相关救护人员隐瞒浩浩被带核的桂圆卡住咽喉的真相,延误治疗时机,以致发生浩浩死亡的后果。
法院认为,李朝会、梁贵芳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并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浩浩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一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不属于故意犯罪。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以处罚。(记者 李坐堂 通讯员 郑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