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抢劫孤寡老人获刑11年 处罚金1000元
中新网南京7月3日电(王林萍 朱晓颖)欺负老人无儿女,白天入户去抢劫,警方调解不悔改,还了假钱还再犯。江苏省启东法院3日公布,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杨某平时好赌懒做,2011年4月7日下午,打工挣得一点小钱都花完了的他,便想着去同村的孤寡老人陈某(71岁)那抢点钱。“反正陈某没有妻子儿女,被欺负了也无人帮忙”,这样想着,他便直直闯入陈某家中,抓住正在卧床休息的陈某的双手不让反抗,从其口袋中抢走100块钱。
愤恨不已的陈某立即报警,在民警的调解下,杨某还给了陈某100元。数天后,陈某买菜时才发现那是张假币。陈某恨自己当时没有看清楚,只能忍了下来。可陈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忍耐换来的却是再次的伤害。
2012年3月10日下午,身上的钱都赌输了的杨某又打起了陈某的主意,他用与上次同样的手法从陈某口袋中抢走535块钱。得手后,杨某没有立即花费,而是把钱藏在了家中沙发底下。他想着若陈某报警,那就像上次一样还钱了事,若不报警,那就最好。
但是,连续受到伤害的陈某再也不会纵容他的暴行,杨某等来的是牢狱之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