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边人”成贪官犯罪助推剂 应推行干部财产公示
日前,天台县最大的一起挪用公款、贪污案件在当地公开审理。逃亡13年后,陈婉珍、陈珏夫妇受到法律的制裁,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和18年。由此,一个“骨灰级”的“贪内助”出现在公众视野。(7月5日,《浙江日报》)
恐怕很多人都读过俄国著名作家普希金的童话《渔夫和金鱼的故事》:一个渔夫救了一条小金鱼,小金鱼为了报答渔夫的救命之恩,答应要满足渔夫的三个愿望。住在小窝棚的渔夫妻子听说后,一而再再而三逼着渔夫向小金鱼索要,从大房子到宫殿到女皇,甚至要小金鱼来伺候她,欲望一个比一个强烈,连小金鱼也要被奴役,小金鱼当然不干,最后,渔夫的妻子又回到了那个可怜的小窝棚里。
渔夫贪得无厌的妻子正是当今很多贪官妻子的真实写照。近年来,随着一个个贪官被查处,人们发现,他们背后,往往活跃着“枕边人”的身影。从种种案件看,这些“枕边人”不仅对另一半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同流合污,有的还直接跳到前台索受贿赂。
如报道中提到的巨化集团原董事长叶志翔的妻子黄巨英,在丈夫堕落的过程中,就扮演了一个“积极助推”的角色。当时,随着丈夫年龄的增加,黄巨英有着权力过期作废的紧迫感:丈夫退休后,人们还会如他大权在握时那样尊敬他吗?只有钱,才能保证自己的未来。正是冲着黄巨英的这种心理,经营海鲜业务的王某走了“夫人路线”,他先后6次通过黄巨英送给叶志翔财物价值50万元。衢州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某也是如此,他为了获得叶志翔的关照,感谢其在废料洗矽铁、包装桶、硫酸铵购销业务上的帮助,先后4次通过黄巨英送上价值45万元的财物,黄均代叶志翔“笑纳”了。
想想看,曾先后担任莱州市市长、市委书记,烟台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的矫智仁因受贿160余万元受审时,为什么说“我戴的手铐有我的一半,也有我妻子的一半。”原由就在于此。领导干部的家属,虽然没有直接的权力,但是因为在家中的地位,她们在一些官员走向深渊的过程中,大都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丈夫一旦有个一官半职,马上就会以高官夫人的身份自居,对丈夫的下属指手划脚。她们自以为比丈夫更懂得“为官一任,富足一族”的道理,生怕丈夫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或怂恿丈夫拼命敛财,或明里暗里私设“夫人衙门”,什么钱都敢收,多少钱都敢要。
然而,铁的事实也表明,如此“枕边人”虽贪得一时的财富和享受,但最终再多的钱财也挽救不了“玉石”俱焚、全家覆没的命运。所以,月之皎洁,离不开周围群星的映衬;人之正气,离不开背后家人的支持。从当前“枕边人”层出不穷的腐败现象来看,反腐败不仅要抓大案要案,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还要从源头抓起,从领导干部身边抓起,将反腐防线前移,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财产公示,细分领导干部夫妇以及子女的财产条目,增强领导干部“枕边人”的风险意识。(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