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未成年少年持刀抢劫宾馆被收银员空手制服
2012年07月06日 09:4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两名不满18岁的少年邹某和邱某,结伙持刀抢劫宾馆收银台,谁承想却被一名男收银员空手制服。昨天(6日)记者获悉,(北京)通州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邹某、邱某有期徒刑一年和8个月,各罚金1000元。
去年12月19日晚11点多,17岁的邹某和15岁的邱某从网吧出来后身无分文。邹某提议,去前一天所住的宾馆抢钱。邱某袖藏一把折叠刀,两人来到通州某宾馆准备抢劫。
他们发现柜台内只有一名男收银员,邹某威胁收银员交钱,邱某则持折叠刀冲进柜台,双方搏斗中,男收银员赤手空拳夺下邱某手中的尖刀,并将二人制服后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邹某、邱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二人犯罪时均尚未成年,且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依法减轻处罚,并据此做出上述判决。(记者王秋实)
【编辑: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