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妇女易被异性侵犯 长期分居致婚姻危机
“(农忙的时候)他每天打一个电话回来,叫我少干活。他在外面打工担心我在家里的情况,我也很担心他的身体。他每年回家住十几天,看他身体虚弱的那个样子,我的眼睛都哭肿了。平时生活压力太大了,夜里睡不着觉,什么事情都考虑:房子没盖,孩子上学,活干不下去。太难了”;
“丈夫常年不在家,我们的生活一片空荡。但是他在外面赚钱,大家手里有钱,心里也安稳些。如果两人都在家,心里不空荡,但是生活上紧张,经济上就是一片空荡了”;
……
这是一群留守妇女的心里话。
“农村留守妇女为家庭的幸福和农村的发展作出了贡献,自身为此也作出了巨大的牺牲。然而她们却处在弱势的地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的鄢木秀说,“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三座生产、生活和精神的大山重重地压在她们的肩膀上,其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她们也常常陷入深深的困惑与矛盾中。
“不安心”的辛苦生活
2012年3月底,四川省大竹县月华镇,唐成芳因独自抚养3个年幼的孩子太辛苦,把加了白糖的剧毒农药百草枯灌进孩子们嘴里,然后自己也服下农药。
唐成芳是名年轻的妈妈,她的丈夫在福建省福州市打工,她在老家照看3个孩子,一家人就靠丈夫每月寄回来的3000元度日。成为了留守妇女的唐成芳很脆弱,眼里都是生活之苦,终于,她被压垮了。
尽管像唐成芳这样被压垮的留守妇女不多,但对大多数留守妇女而言,她们的肩上的确压着太重的负担:孩子的抚养、农村的耕种甚至还有村里村外的社交活动……
“第二个孩子出生后,我丈夫便开始外出务工。”湖南省岳阳县长坪村,刘秀一脸疲惫地说,为了家庭生活,自己一天到晚忙碌不停。
每天早上5点钟起床给上学的儿子和女儿做饭,上午要洗衣服,下午要喂猪、喂鸡、做家务。除此之外,刘秀家有两亩水田,种植水稻;0.5亩旱地,种了一些蔬菜;0.2亩山地,种了一些松树。插秧、打药、割稻、浇水、除杂草等所有的生产劳动都由刘秀自己承担,有时还要上山砍柴。
“丈夫在家时,这些农活都是他做,但现在谁也靠不上,只能自己做。”刘秀说,由于丈夫务工收入并不多,她从来舍不得花钱雇工,也很少请人帮工。
终日劳累让刘秀看上去很瘦,她说自己常常感到头晕眼花、心跳加快、眼睛肿痛,但很少去看病,难受的时候就吃些药。
这个村里,和刘秀有着相似“家境”的几十户人家,几乎所有男性劳动力都外出“捞钱”,把家庭的担子卸在妻子的肩膀上。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吴惠芳说,农村的农业生产、孩子遇到的问题、个人遇到的问题都集中在留守妇女身上,虽然她们跟外出务工的丈夫也有联系,“但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丈夫每年只回家一次,他们之间通过电话联系,但超过五分之一的妇女跟丈夫每次通电话的时间都不超过3分钟,她们也不会去丈夫务工的地方去看望丈夫。调查显示,63.2%的妇女经常感到孤独,42%的留守妇女经常哭泣,69.8%的妇女经常感到烦躁和焦虑”。
不安全的“独身”生活
不公开姓名,不公开所在地。
这是陈梅(化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前提条件。
45岁的陈梅是中国东部某村的留守妇女,结婚不久,丈夫就外出打工,每年只在春节时回来。陈梅和邻居家都在屋后建了厕所,但上厕所时,陈梅会碰到邻居家的男人,为了避嫌,陈梅在两个厕所中间垒了一堵墙。结果,邻居家的男人有时就在陈梅家的厨房后面小便。
“有一次,我在家门前剥胡麻,邻居家的男人竟在我前面的树旁边小便。我也没办法,端着胡麻就回家了。”陈梅说,自己有一次忍无可忍和那个男人吵了起来,“我说你这不是明摆着欺负我们吗。谁知道那人竟说,就欺负你,怎么了”。
“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忍着。”陈梅无奈地说。
“农村闲暇娱乐活动少,农民的社交活动范围也有限,留守妇女必须面对很多独自和异性交往的情境。因此,有的留守妇女会面临被异性骚扰的问题,甚至成为异性侵犯的对象,有的则可能最后演变成为婚外情。”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叶敬忠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分析说,同时,有些深受农村传统观念影响的留守妇女秉承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不敢向任何人求助,只能对骚扰者一忍再忍,“这不仅给留守妇女个人带来了不安全的因素,同时也给社区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与此同时,她们的婚姻同样“不安全”。因长期的分居,夫妻在一起相处时间少,双方缺乏交流和沟通,感情日渐疏远。
“再加上许多男人在外面务工,耳濡目染了许多新鲜事,有了不少的现代新意识。回到家,面对留守妻子因过度操劳而日益苍老的容颜和为琐事的唠唠叨叨,总觉得妻子没情调、没素质。久而久之,必然导致家庭失和,甚至出现了一些家庭暴力。”鄢木秀调研发现,由于务工导致家庭解体的现象近年来有上升的趋势,来自四川省民政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农村离婚人群中,因为夫妻一方外出务工而导致离婚所占的比例达五成以上。
鄢木秀说,面对丈夫的抛弃,有些农村留守妇女徘徊,不知该如何应对;有的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名声,忍气吞声,纵容丈夫的不忠行为;有的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沦为阶下囚,“有的由于不懂得相关法律,在婚姻走向破裂时,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农村留守妇女处于不利的地位”。
留守妇女保护来自多方面
“在当前社会发展的状况下,我个人认为留守妇女问题很难彻底解决,问题的根源就是因为劳动力外出务工,又不能整个家庭迁移过去。如果要根本解决,一个办法是让丈夫不再外出,在本地就有足够的收入;另一办法则是家庭中有成员外出的话可以带着整个家庭到城市去共同生活和劳动。”吴惠芳说,但很明显,在现有的条件下,“这两条路都是不可行的。因此,只能是采取一些关爱农村留守妇女的措施去帮助她们”。
吴惠芳分别针对农村生活的各方面提出了建议:针对农业生产方面,推广系统需要大力加强,需要开发出适合留守妇女和老人操作的机械,适合她们的技术,这样来推动她们运用技术,同时鼓励在农村建立互助小组,妇女在生产中互助合作;针对妇女的卫生保健服务要完善,目前农村也有一些这样的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妇女保健服务基本上没有,所以农村基层的医疗服务需要加强,同时需要推广卫生保健知识;针对教育,希望农村学校能够提供支持,比如有些地方在开展寄宿制;针对安全,希望基层的妇联组织能够加强维护农村妇女权益的工作,现在很多农村妇女遇到伤害的时候,她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农村的治安联防力量也要加强,有些地方已经开展了试点工作,值得学习。
“农村留守妇女在操劳之余,也要认真学法,特别是妇女权益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学习法律的同时,留守妇女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生婚变,可以申请财产补偿,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鄢木秀说。□ 本报记者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