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妈索要抚育费不成放火报复 构成犯罪获刑
中新网盐城7月9日电(谷华 振杰 清清)江苏东台市一位单亲妈妈向前夫索要孩子的抚育费屡遭“闭门羹”,好不容易遇上对方却因为情绪激动,竟放火报复,没想自己的一时冲动构成了放火罪。9日,东台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吴欣和丈夫在2009年因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后因吴欣欲将孩子的姓名改随母姓,两家人的矛盾骤然激化,以至于前夫家人看不到孩子,于是便拒绝贴补约定的每年4000元的抚养费。
吴欣由于一人独自生活,手头很紧,只能去前夫家人催钱,但对方都是选择回避。今年3月,吴欣再次来到前夫家中,未遇到前夫,搜查一翻后与前夫的父亲发生口角,一气之下将前夫家中的桌子掀翻,将被子扔到路上,并摔坏了电视机等物。失去了理智的吴欣,在气愤之余又从厨房搬来两捆麦杆放在客厅,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麦杆任火燃烧,后被前来劝架的邻居将火及时扑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为泄愤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但鉴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被判缓刑。(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