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卖儿标价3000元 曾被人怂恿卖掉大儿子
两年前的10月16日,本报记者邹晓华接到报料称有人在南昌火车站明码标价卖儿后,第一时间报警制止了这起卖儿事件。然而,两年后的今天,这名卖儿的女子站在鹰潭市余江县法院刑事被告席上,被认定早年贩卖掉自己的大儿子。而记者从当地了解到的信息让人颇感遗憾,当年在火车站被该女子叫卖的小儿子,和女子走出派出所后,意外被人抱走或拐骗走了……
本报记者报警制止女子卖儿
2010年10月16日中午,本报记者邹晓华接到报料后,火速赶到南昌火车站广场5路公交站台,只见卖孩子的女子身旁站着一名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孩子有点兔唇。记者佯装买主与该名女子聊了起来。该女子拿出她的身份证,上面显示女子名叫吴某,1985年出生,贵溪市人。吴某说,小男孩是她小儿子,叫兵兵(化名),今年3岁。她要价3000元将儿子卖掉,询问记者是否要买。
记者问,为何要将亲生儿子卖掉?吴某说,“丈夫在新疆做事,去年不幸去世。”她现在根本无力抚养小孩,所以要将小孩卖掉。
记者在和吴某交流当中发现,吴某说话有点口齿不清。记者告诉吴某,卖小孩是违法的。她却说:“我儿子养得这么大,现在养不活了想送人,但是总要给点奶粉钱吧。”在当日记者和吴某聊天中,吴某向记者透露,她去年也卖了一个儿子,比兵兵大,3万元,卖到了余江。随后,记者拨打了110报警。很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南站派出所两名民警来到现场,将吴某和兵兵带回派出所调查。
当日被叫卖的孩子还是丢失了
据当日记者采访记录,在南站派出所内,吴某被证实确实是此小男孩的母亲,而吴某也极力否认卖儿子的事情,她说自己只是想将儿子送人抚养。随后,民警与吴某的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贵溪市当地派出所回复,吴某没有犯罪前科。之后,派出所民警将吴某教育一番后要她自行离去。吴某离开派出所后,无人能再联系上这对母子,后续发生的事情,也没有人知道。
直到2011年8月23日,余江县潢溪镇一居民童某向余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两个儿子分别于2007年和2010年被人“抱”出去玩至今未归,而一同消失的,还有孩子的母亲吴某,直到这一天,童某的家人才见到吴某,并立即将吴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在公安机关,吴某说出了一件让人颇感遗憾的事情,于2010年10月16日在南昌火车站叫卖的小孩,就是吴某的小儿子兵兵,当日从南站派出所走出来后,吴某自己也说不清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兵兵是被人抱走还是被拐骗,总之就是丢失了。
曾在火车站被人怂恿卖掉大儿子
根据报案人的信息所称,两个儿子被母亲吴某带走失踪,其中小儿子兵兵经历了在南昌火车站明码标价叫卖,之后意外被人抱走或被人拐卖,那么,还有一个大儿子羊羊(化名),又身在何处呢?
据介绍,2004年初,吴某因身体、智力、财力等各项条件差,被当地一村民童某收留,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04年12月生育大儿子羊羊。
据吴某称,就在2007年清明节前后的某日,吴某带羊羊到鹰潭玩,在鹰潭火车站附近遇见一陌生男子,该男子发现吴某智力上有问题,即怂恿吴某把羊羊带到南昌卖掉,并许诺会给很多钱给吴某,没想到吴某竟欣然同意。当天,该陌生男子便带吴某及羊羊母子二人乘火车来到南昌火车站。在南昌火车站,征得吴某的同意,由陌生男子将羊羊卖掉。之后,吴某分得1万元。而在案发后,独自一人回家的吴某,竟然告知家人羊羊走丢了。
2007年,吴某与童某生育第二个儿子兵兵。但在2009年下半年,吴某带着兵兵离家出走。直到2010年上半年,吴某又被另外一村民施某收留,之后两人共同生活。
据称,吴某和施某一起生活后,因施某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时常表现出对兵兵的不满。为了讨好施某,吴某决定把兵兵也卖掉。于是,就出现了2010年10月16日吴某在南昌火车站卖儿的一幕。
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被轻判
采访中,有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吴某从小身体就差,而且智力不如正常人。对于吴某的精神状况,警方在案发后立即请来专家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吴某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削弱,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
日前,余江县法院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进行了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先后出卖两个未满14周岁的亲子,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被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江南都市报 文/记者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