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集中宣判妨害公务案 醉驾者打民警获刑一年
中新网东莞7月10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东莞市第二法院10日举行妨害公务犯罪宣判大会,8名罪犯因妨害公务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一年半不等。其中一名醉驾司机因殴打民警获刑一年。
33岁的黑龙江男子沙某祥在2012年1月某日深夜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载着嫂子邓某从东莞市虎门镇沙角往太平方向行驶时,与另外两辆小轿车发生追尾碰撞。民警吴某闻讯前去处理该事故。沙某祥见状欲逃跑,后被民警吴某和其他车主控制住。此时,沙某军和朋友赵某钢、王某权等人赶来,见民警将沙某祥控制,即上前理论。争吵中,赵某钢等人推拉民警,沙某祥、赵某钢用拳头对民警实施殴打,致其头部软组织挫伤、右肩警衔肩章被扯落。后赶来现场增援的其他民警将沙某祥、赵某钢抓获。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另一起案件中,因父亲开麻将赌档被查,儿子打伤民警获刑9个月。今年30岁的王某发来自湖北监利,其父王某悦在虎门镇博头村开了一家一间麻将店。虎门民警陈某等人在执行公务期间,依法对该店用于赌博的麻将进行收缴。期间,王某发和父亲以及哥哥(两人均另案处理)妨害民警执法,拉扯并推打民警陈某,扯破陈的警服并摔坏陈的对讲机。两兄弟以父母在争执中受伤为由,分别持菜刀等工具阻拦办案民警离开,并继续追打陈某导致陈受轻微伤。王某悦则返回店内拿出一瓶疑似腐蚀性液体爬上一辆警车车顶,以烧毁警车、喝下该液体要挟民警处理其与妻子受伤的事情,经劝说后从车顶下去。随后,民警陈某等人撤离现场。同月,警方发现上述麻将店继续经营,遂将店主王某悦及王某发抓获归案。法院10日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发有期徒刑九个月。
东莞第二法院院长陈葵表示,妨害公务犯罪损害国家执法威严,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对此类犯罪均及时审理,依法判决,保障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权,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据了解,被告人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人原来都不知道暴力抗拒公务执法可能构成犯罪。陈葵称,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相关普法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当事人遇到公务人员执法时,应遵守法纪,不要一时冲动,作出害人害己的违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