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长涉嫌受贿受审 称以为不主动要钱不会犯罪
中新网广州7月17日电(奚婉婷 赵璐璐)广州一名年逾五旬的城管队长王某国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罪,17日在广州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称,在2007年至2012年间,王某国利用担任广州越秀区某街道城管中队队长的职务便利,不依法履行职责,分25次收受谭某某、朱某某、刘某某、袁某某、陈某某、林某某等人贿送的过节费、好处费共91800元,并充当“保护伞”,放任上述相关人员在其辖区内进行违法建设。
17日的庭审中,王某国声称其所收受的好处费中有六、七万元用于队内消费,两万多元用于个人消费。因为城管中队的正式员工只有12人,为搞好队内关系,其所得的好处费就用于节假日请下属吃饭、在加班时给下属买盒饭买水、封节假日利是等。队里还有一部分协管员,由于工资比较低,生活比较困难,其所得的好处费也有一部分用于给协管员发加班费,改善生活条件。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王某国向法官表示了悔罪之情,并声称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以为不主动要钱,将所收到的钱用在队内聚餐上,就不构成犯罪。请求法官念在其配偶没工作、小孩刚毕业、自己积极认罪退赃等情节上能从轻处罚。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