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小伙持刀抢劫服装店致2人死亡获死刑
2012年07月20日 09:48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两个年轻人,带着水果刀和仿真手枪,进入服装店抢劫杀人。昨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该院已对此案作出宣判,被告人李亮亮犯抢劫罪,判处死刑。被告人郑仲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26日,被告人李亮亮(1986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陕西省旬邑县人)、郑仲强(1985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贵州省黎平县人)携带单刃刀和水果刀各一把、仿真手枪一支、绳索一根等作案工具,来到事先已踩点的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某服装店,以借口给女友买衣服过年为由,骗被害人何某某让其进入店内,随后实施抢劫。遇到何某某反抗、呼救,李、郑先后持单刃刀刺、割被害人颈部,致其死亡。作案过程中,被害人戴某来店内收营业款,李、郑又分别持单刃刀、水果刀在戴某前额、后背连刺数刀,抢得11000余元现金及被害人的2台手机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亮亮、郑仲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李亮亮虽能如实供述罪行,但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郑仲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潇湘晨报 刘志杰 李雅洁 胡淋伟 王力夫)
【编辑:姚培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