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男子“定点抢劫”村民57次获刑12年
中新网钦州7月24日电(林浩 陈颖桦)广西钦州市年仅25岁的男子陈某为筹赌资,四个月内针对两村民“定点作案”57次,抢劫金额达3800元。近日他被钦州市钦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钦北区法院介绍,1987年6月出生的陈某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在家务农,2004年到广东打工后赚了钱回家务农。在村里,陈某与一小伙子(未查明身份)关系甚好。不久,陈某因好奇心兴起,在这名朋友的引诱下尝试了“白粉”,从烫吸的方式发展为以静脉注射的方式进行吸毒,最终沦为嗜毒如命的“瘾君子”。
毒瘾发作,一把弹簧刀走“江湖”
不久陈某因吸毒将打工的血汗钱挥霍一空,可他的毒瘾并未随着积蓄的减少而变弱,反而频率越来越高,发作的间隔越来越短,量越来越大。每每毒瘾发作,陈某觉得全身像被千万颗针不间断交替扎着,心情难以平静,烦躁不安,头疼,眩晕,心率快,痛苦极难忍耐。为支付昂贵的毒品费,陈某便随身携带一把长约20厘米的不锈钢弹簧刀,纵横村里小道,走上了以抢养吸的歧路。
2011年3月一天晚上,陈某到本村陈朝光家里要10元钱给摩托车加油。当时陈学祥并没有多想,掏出钱就给了。陈朝光的行为大大增加了陈某对不劳而获的认可。3月6日中午,陈某毒瘾发作,将陈朝光叫到不远处的荔枝树下,说,“给我60元,不给的话打你!”起初陈朝光并不愿意掏钱,可听到被打之后就害怕了,不得已从裤袋里拿出60元,递给陈某。
2011年4月11日,陈某的毒瘾又开始剧烈发作,为筹钱购买毒品,下午16时许,陈某敲响了同村陈亚六的家门。他把陈亚六叫到村委会后面的甘蔗地,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打开刀刃,威胁要50块钱。陈亚六担心被打伤,无奈将手伸向裤袋掏钱,而这时陈某发现陈亚六共有103元,威胁全要,不然打人。陈亚六基于害怕,屈服就范。
“定点抢劫”演悲剧
随着毒瘾的频繁发作,抢劫陈朝光、陈亚六成了陈某的每日必想、每周例行。2011年3月6日、10日、17日、21日、25日、30日,陈某在同一颗荔枝树下对陈朝光实施六次抢劫;5月25日、31日、6月8日、10日四次在一棵橄榄树下对陈朝光实施抢劫,2011年4月11日、13日、15日、20日、21日在同一坡地上对陈亚六实施五次抢劫……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7月,陈某因无钱购买毒品吸食,在大直镇屯品村陈朝光家附近的荔枝树等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对陈朝光实施抢劫22次,金额1800元,得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为筹赌资,在同村陈亚六家附近的甘蔗地等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先后对陈亚六抢劫35次,抢得人民币2000多元,得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
2011年8月4日,陈某被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实施强制隔离戒毒,同年12月18日被逮捕,陈学祥“定点”抢劫的荒唐剧被警车的鸣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