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毕业生提首例就业性别歧视诉讼 吁女性站出来
“巨人教育真是很奇怪,优秀的曹菊只能说拜拜。什么样的条件是你们期待,为啥只有男性能得到青睐……”。
今天,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0号院“巨人教育”楼前,刚刚本科毕业的中山大学女生郑楚然跟其它9个女孩,一边唱着改编后的《最炫民族风》,一边跳着舞,以行为艺术的方式抗议巨人教育集团因性别原因拒绝将某些工作岗位面向女生开放。
在她们旁边,还有跟她们一起同来的人高举着“巨人矮人皆能建丰功,男性女性均可成大业”、横批为“平等就业”的对联。
据活动的发起人李橙介绍,10个女生,来自广西、广东、河南等地,因曹菊起诉巨人教育集团性别歧视聚集北京,这些女生最小的19岁,最大的27岁,她们中间的很多人自身或朋友亲人,都遭遇过性别歧视。
“我们要以自己的行动支援曹菊,同时唤醒社会对平等就业的关注。”李橙说。
她们声援的曹菊,在此前的7月11日,将巨人教育集团投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以“平等就业权被侵害”为由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这家单位的职位上注明只招“男性”。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的负责人刘小楠副教授表示,这可能是《就业促进法》2008年生效后大学生求职中全国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
“上面标明男的,我们只招男的”
“如果上面标明限男性,我们就只招男性。”近一个月来,个子不高、长着一张圆脸、笑起来两眼便弯成漂亮月牙状的曹菊一直在为这句话生气。6月,曹菊向巨人教育集团的“行政助理”一职投递了简历,却被对方以“仅限男性”的职位要求拒绝录用。
“我当时没有看到‘仅限男性’,觉得自己各方面能力都挺合适的。如果看到‘仅限男性’,我是不会投简历的。”曹菊说。
6月20日,这个生于1991年的女孩从北京的一所院校毕业,获得大专文凭。和大多数毕业生不同,她并没有太多地沉浸在离校的感伤中,反而希望尽快踏出校门,找到工作,因为这样就可以帮助在山西老家的亲人了。
曹菊的父亲身体一直不好,母亲也因为在外过度劳累病倒了。为了支撑起这个家庭,哥哥16岁就辍学打工。“那时工资特别低,我哥用每天赚来的6块钱,供我上初中、高中。现在我哥快25岁了,在我们农村,男的25岁都不好找对象。”曹菊说,自己毕业后就想赶紧找工作,帮助哥哥。
在等待巨人教育集团答复的过程中,曹菊再次登录智联招聘网站。突然,她发现招聘要求上写着“仅限男性”这一项。
为了确认“仅限男性”是否为硬性要求,6月25日,曹菊拨打了巨人教育集团的咨询电话,她想争取一次面试的机会。对方告知,如果该职位“上面标明男的,我们就只招男的”,即使应聘人各项条件都符合,也不会予以考虑。
曹菊觉得非常沮丧。大一伊始,家境贫困的她便在校内外兼职:学校的勤工助学岗位,面包房的小工,超市的导购员……整个大专3年的生活费,全靠她自己赚取,没向家里要过一分钱,学费则是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尽管被各种兼职忙得团团转,曹菊在学习上也未曾松懈。50多人的班里,她的成绩总是排在前10位。
“只有你能力好一点,到这个社会上你才能有市场,尤其北京竞争压力这么大。以前我觉得自己这么努力,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此次遭遇,让曹菊对社会上的人才评判标准产生了怀疑。“我不知道这个社会衡量能否适应某项工作或者是否有能力的标准是什么。读大学时,我觉得想干哪一行,就按哪一行的标准努力。比如打字工作,我不懂开机不行,不懂打字不行,但怎么能把性别当做评判标准呢?”
自认遭遇就业歧视,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与巨人教育集团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曹菊想到了大二时参加的一个夏令营。该夏令营由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举办,主要讲授反歧视的法律维权。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曹菊联系上了该中心。
中心的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曹菊,用人单位因为性别原因拒录自己的行为属于性别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有法律的保护,曹菊萌发了向法院起诉的念头。
其实,投递简历之后,曹菊一直都在了解巨人教育集团的相关信息,期待着对方给自己打电话通知面试时,能表现得好一点。但她却失望了。“我是女的,这是天生的。是女的,不是我的错。”曹菊提高声音说道。
然而,起诉远没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曹菊一来不知道司法程序是怎么样的;二来怕曝光,怕用人单位对自己产生看法;还有就是担心负担不起律师费。
最后,由益仁平中心帮曹菊请了一名公益律师,免去她的律师费,而且,由公益律师来为她递材料、跑法院、与外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