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龙泉多家宾馆老板因容留介绍卖淫被判刑

2012年07月27日 16: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丽水7月27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郁丽娟 通讯员 吴娟)在经营宾馆的同时,为谋取更大利益,宾馆老板竟以介绍、容留卖淫的方式收取“介绍费”。近段时间以来,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共审理判处了12起容留、介绍卖淫类案件,涉案人员达17人。

  据悉,该类案件涉及的被告人均是从事住宿业的宾馆老板,为谋取更大利益,在经营宾馆的同时,为客人介绍卖淫女并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使用,并从中收取介绍费。

  经查,17名被告人在从事介绍、容留卖淫的非法活动期间,一般每次收取的介绍费为30元。

  龙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违反社会管理秩序,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宾馆内介绍并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使用,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

  为此,法院对该12起案件的17名被告人,根据具体情节的不同,分别判处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一万二千元不等的金额。(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