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布多起反商业贿赂案件 管档案官员也能大贪
三打两建
优化市场环境
30日,广州市召开“三打”专项行动第六次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广州市在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和商业贿赂等方面的最新成果。
通报显示,广州市近期侦破了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吴美庭收受贿赂案、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发展处处长梁钧伟收受贿赂案、番禺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民警黎炳庆收受贿赂案等诸多典型案件。
案例一
海珠区城管局局长吴美庭收受贿赂案
吴美庭在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担任海珠区市容环境卫生局、海珠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期间,为广州两家物业管理公司中标承接道路保洁服务项目和支付工程进度款提供帮助,涉嫌从中收受有关公司负责人贿款共计人民币33.8万元。
案例二
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发展处处长梁钧伟收受贿赂案
梁钧伟在2011年3月至5月期间,为广州多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初审提供帮助,涉嫌从中收受有关公司负责人贿送的款物共计人民币16万元。
案例三
番禺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民警黎炳庆收受贿赂
黎炳庆在2011年10月至11月期间,利用负责番禺区南浦派出所、石基派出所辖区内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办犯罪嫌疑人雷某华涉嫌盗窃一案过程中,利用讯问雷某华之机,违法向雷某华承诺帮其洗脱罪名或减轻罪行,收受雷某华给予的广州农商银行卡。其后黎炳庆先后11次取款共计人民币10.1万元。今年2月17日,番禺区检察院对黎炳庆立案侦查,同日对其刑事拘留,3月1日批准逮捕。
案例四
南沙区原档案局局长何世藻收受贿赂案
何世藻在2005年10月至2012年1月担任南沙区档案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多次收受广州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王某振贿送的人民币10.3万元。目前,何世藻已被逮捕。
案例五
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村委会主任江瑞根收受贿赂案
江瑞根在2011年8月至10月期间,利用担任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在协助花都区花山镇政府支付花山镇平西村村道硬底化工程款的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该工程承包人唐某某贿送的人民币共计10万元。今年5月7日,花都区法院判处江瑞根有期徒刑十年,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对江瑞根受贿所得的10万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案例六
增城市江国柱为承接工程行贿案
2009年至2011年期间,增城市增江街陆村村民江国柱为了承接该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和村道建设工程,分别多次向增城市增江街陆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江某德(另案处理)和村党支部书记江某林(另案处理)行贿合计人民币19万元。增城市纪委、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江国柱案立案调查。
案例七
惠州松华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阳行贿案
海珠区检察院在办理番禺区医疗系统贿赂窝串案中,发现惠州松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李阳,为了牟取非法利益,挫败竞争对手,大肆向有关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行贿。经核实,李阳共向广州市6家医疗单位的11名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约300万元。2012年4月9日,海珠区人民检察院就李阳涉嫌行贿一案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海珠区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李阳有期徒刑两年。
郑旭森、何家俊、黄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