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法官渎职入狱 “伪造文书”仍有效(图)(2)
伪造文书仍然有效 竞拍人7年请求过户都被拒绝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地块准备拆迁,郑州中院此前下发的一份“暂停办理”的通知虽然是伪造的,但没有被法院撤销,因此仍然生效。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法院有个东西说不叫过户,法院得有个自圆其说的东西,它是通过工作程序下的这个东西,但是没有通过工作程序给解除这个东西。
记者:就是说法院要下一个废除这个通知的东西。
国土局:肯定得下,它盖的是法院的章,不是私自刻的章,要法院自己说。
赵天才的代理律师苏昌丰指出,这份伪造的法律文书有明显漏洞。
苏昌丰:当时我一看这个通知就是假的,我说这个“监督”的“监”字是个老体字。法院的行文从来不会出现这样的老体字,法院行为是从来不会出现这种纰漏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郑州市中级法院”,连“人民”两个字都没有。
一份假文书,为何郑州中院没有撤销?郑州中院执行庭庭长高志强说,撤销必须经审委会开会决定。然而,这份假文书下达于2008年,在3年多的时间里,郑州中院的审委会却迟迟没能开会将其撤销。
高志强:审委会没下结论之前,绝对不能撤。
记者:但这是伪造的,为什么不能撤呀?
高志强:所有案件,我是后来接手的案件,我做善后工作,对前面的工作需要咋做,整个案件要审委会做个结论性的东西。要不然下一步,无论向哪方面走,都没法走。
高庭长认为:虽然赵天才的拍卖行为合法,但对于石材总厂来说,拍卖未被告知,拍卖程序不合法,因此目前这块地属于谁并不确定。
记者:那下一步怎么办?
高志强:我现在没法告诉你,因为现在没有结论,天才是通过正当的途径,天才是没有错的。现在要么向前走要么向后走。
记者:向后走,是什么情况
高志强:撤拍嘛。
竞拍地块价值已近千万 法院称损失该由渎职法官负责
从2005年至今,7年过去,该地块已价值千万。如果撤拍,赵天才表示不能承受。他说郑州中院后来接手案件的两位办案法官,要求自己:只要替杨建勋补上130万被挥霍的账目,就能过户。2011年6月,赵天才将130万打入郑州中院账户。这样,受害者替渎职法官补了窟窿。
赵天才:这130万说是弥补对方的回购款。
记者:那为什么让你们弥补呢?
赵天才:那是中院这么说的。
记者:这是中院建议的?
赵天才:就是中院建议的。
记者:有没有文件呢?
赵天才:没有文件,是口头。
记者:那是谁跟你建议的?
赵天才:是高庭长和张百勤他们俩。
然而,过户的承诺再次落空。目前,因少林大道整治工程,该地块面临拆迁,权属纠纷激烈。因法官渎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高庭长称,造成此结果是渎职法官杨建勋的个人行为,郑州中院将于十日内召开审委会讨论。
高志强:该退给你的钱退给你,不该你付的钱我们补给你。
记者:老这么拖着已经好几年了。
高志强:没人拖你呀,是杨建勋造成了现在这种状况。谁负责啊,他已经被抓起来了,被判刑了,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谁拖着你呀。
一块近2万平米的地块,在7年时间里,已经增值十余倍。而这一切,竟然都是因为法官的渎职行为所起。如果郑州中院因没有告知该地块原法人而撤拍,竞拍人的损失,该如何赔偿?如果土地依法过户给竞拍人,原法人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
杨建勋以办案法官的真实身份,使用法院的真实印章,出具了法律文书,竞拍人和被执行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所谓的“伪造文书”,是真实的,是代表法院的行为。
而从司法机关公信力的角度讲,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乃至整个法院系统,又何尝不是受害者?法官渎职造成的孽债,到底谁来买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记者吴喆华 实习记者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