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城管执法队长受贿60万受审
2012年08月10日 11:3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凤凰街执法队队长林旭明涉嫌放纵违建,短短两年间先后收受14名城中村村民贿赂款共计60余万元。昨日,他被控涉嫌滥用职权罪以及受贿罪在天河区法院过堂受审,当庭承认受贿控罪。
据悉,本案被告人林旭明现年42岁,广东揭阳人。自2009年5月起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凤凰街执法队队长,去年11月投案自首后被警方拘留。
据检方指控,2009年6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林旭明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凤凰街执法队队长一职时,利用其负责查处凤凰街辖内23平方公里的违法建设、非法用地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放纵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先后多次收受违法加建、扩建、改建城中村村屋村民共计14人贿赂款60.4万元。(记者章程)
【编辑:阚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