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为争房产将岳母告上法庭
2012年08月10日 11:42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从山东老家来昆明后,武先生做了臧家的上门女婿。婚后8年里,妻子、岳父先后离世。为了争房产继承权,他把岳母告上法庭。昨天下午,西山区法院金碧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
武先生与妻子2004年结婚,婚后一直与岳父、岳母生活。儿子出生那年,妻子因生产大出血去世。
“之后几年,我带着儿子和两老继续生活,一直将他们视为亲生父母对待。”武先生说,他曾带着岳父一起回山东过春节,岳母疾病缠身,他还帮她倒尿盆。
去年7月,岳父因交通事故受重伤身亡,这个家开始变得冷清,他和岳母也因争夺房产而反目。两套房产是岳父生前留下的,其中位于滇池路中段的一套是岳父、岳母所有,价值100万元;还有一套位于东寺街,价值50万元。如今,武先生和岳母各住一套。
“我对两老尽到了赡养义务,符合继承的有关规定。”武先生和儿子将岳母告上法庭,索赔两套房产三分之二的继承份额,价值近39万元。
昨日,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并予以质证。法庭上,武先生和岳母都很平静。但岳母并不认可女婿家属的身份,他很少来看自己的儿子,外孙的日常费用全是她在负责。
法院组织双方调解,但最终没有调解成功。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记者 周婷婷)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