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7年收受贿赂1500余万元
广州集中查处违法用地捋出“硕鼠”
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涉嫌受贿逾千万
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涉嫌受贿1500余万元,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78万元。14日下午,广州市检察院举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刘荣照案。据悉,该案目前已移送至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
收13人贿赂超过1500万
据检方昨日介绍,刘荣照早在任职增城市新塘镇副镇长时,就开始收受贿赂,7年来,他共收受了12家公司13人贿送的财物共计1500余万元。
经侦查,2003年1月至2011年3月,刘荣照利用其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以所谓投资入股的名义参与土地开发、承诺为房地产商解决开发房地产问题、为房地产商拿地搞商业开发提供帮助及为其利用“三旧改造”政策从事房地产开发提供帮助等名目受贿。
据介绍,他先后非法收受了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钟某某、胡某某,增城市汇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广州市骏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增城奔马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某某等人的财物,共索取或收受相关公司人员贿送的人民币1437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1万元、新加坡币3000元。
滥用职权致损失478万
据检方披露,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整合、出让该市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闲置土地。
在此背景下,时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刘荣照,利用主管荔城街道办与相关公司洽谈购地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明知相关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购地意向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
2004年底,刘荣照伙同犯罪嫌疑人顾恩洪(另案处理)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象征性出资50万元人民币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土地。
在陈就泉未完成出资的情况下,荔城街道办即于2005年11月8日提前向陈就泉名下的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了第一笔土地整合款252万元。在陈就泉出资完毕不到两个月里,荔城街道办又支付了第二笔土地整合款1001万元。
两次合计支付了1253万元,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实际获利478万元,此举也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万元人民币,给国家带来了巨额经济损失。
违法用地说法获证实
今年47岁的刘荣照是广东增城人,原任增城市副市长。据增城市政府网站此前显示,刘荣照任职期间分管农业和农村、林业和园林、国土房管、土地储备开发、气象、武装、民政、司法、供销社、计划生育、公安、消防、“三旧”改造、中心镇和新农村规划建设、出租屋管理等工作。
去年4月,仕途正好的他被广州市纪委带走调查。知情人士称,刘荣照案发与广州集中查处违法用地不无关系。
早前的1月31日,时任广州市市长的万庆良点名批评了花都和增城的违法用地问题,并要求启动问责程序。万庆良说,各区(市)政府是查处违法用地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记者董柳 通讯员穗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