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与13岁女友偷食禁果 犯强奸罪被判刑
2012年08月20日 14:09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与13岁女友偷食禁果
会昌一高中生犯强奸罪获刑
一对未成年男女偷食禁果后,男生被处刑罚。近日,(江西)会昌县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16岁男孩胡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6个月。
高中学生胡某与初中女生薛某(案发时13岁)在校园门口相识,两人背着父母和老师偷偷谈起了恋爱。2012年4月21日晚,两人在公园约会结束后,薛某邀请胡某到她家玩。当晚,两人发生了关系,后被薛母发现并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鉴于胡某是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6个月。(新法制报 吴强 刘艳 记者刘帅)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