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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涉贪腐案财物价值将由专业机构认定

2012年08月20日 14:3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涉贪腐案财物价值将由专业机构认定

  在一些贪腐案件中,房地产、金银珠宝、文物、艺术品等涉案财物,往往因价格不明、有争议无法认定。近日,市纪委等部门下发《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办法(试行)》,规范此类涉案财物的认定。

  价格认证机构对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认定不收费,费用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纪检监察机关或案件被调查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均可提出复核裁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作出的裁定为最终裁定。

  根据规定,对涉案财物保管不当,造成严重损毁或者灭失的;泄露价格认定工作中所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出具虚假价格认定结论的;违反规定造成价格认定结论严重失实的;收受或索取有关当事人财物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将依据情节受到处罚。其中构成违纪的,依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罚。(记者 孙乾)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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