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赌场哥”在广东东莞开设9家赌场 一审获刑
中新网广州8月21日电 (索有为 黄彩华)重庆男子段某平与9名同伙在广东东莞市大岭山镇开设9家赌场,并犯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宗其他罪,该案此前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东莞市第二法院21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主犯段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2000元。其同伙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九年,并处罚金5000至103000元。
法院查明,2010年7月开始,30多岁的重庆男子段某平与老乡彭某东密谋合伙开设赌场。两人先后在东莞市大岭山镇信立农批市场一出租屋、连平计岭村新豪酒店等场所开设赌场,以“斗三公”形式进行赌博,彭二人从中抽水获利。
同时,两人还找了一名叫邓某的男子依靠其社会关系为赌场提供保护,每天向邓支付1000元。
彭某东不仅开设赌场非法获利,还率众称霸一方,其曾因嫌服务员开门慢就将其打晕,也曾因勒索不成,打伤六名保安。2010年4月11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彭某东等人在东莞市大岭山镇一家酒店吃饭时,看到手下“石头”的老乡因敲诈东莞大岭山某玩具公司员工财物未果,遭该公司保安员追打。彭即伙同朱某等人持刀具、钢管,在公司大门口将6名保安打伤。
2012年3月21日,警方在红山饮水店内将正在赌博的段某平、刘某良抓获,随后分别将被告人彭某东、王某等人抓获归案。
法院的判决书长达57页近3万字,法院认定段某平、彭某东开设赌场获利共约15万元。除了10名被告人均犯有开设赌场罪外,段某平及其9名同伙还分别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不等罪名,共犯下12宗罪案。
当日,被告人王二的妻子也来到宣判现场旁听。宣判结束后,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小孩照片,请求法警递给王二看一看。
今年23岁的贵州男子王二,因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王二说,他原来在一家酒店当服务员,后来认识了社会上一些朋友,就跟着人家出来“混”,觉得不用上班,好玩。他负责给赌场“看风”,有时也就是拿个50元或100元的报酬,其实不足以维持生活。王二说:“我对不起老婆。以后出来,我要好好做点正事,再也不能让老婆天天担心我,为我流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