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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城管“忙不过来”才有监督员帮忙罚款

2012年08月22日 16:0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如果你在邵阳城区违章停车,立马就会有一群市容监督员“包围”过来,并开出一张10元罚单。8月17日,记者赴邵阳调查。根据邵阳市城管局翻印的《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市容监督员的罚金将上缴给区财政,及时结算后,其中80%将返还奖励给监督员本人。(8月21日《潇湘晨报》)

  对于当地市容监督员有没有罚款权,以及处罚后80%罚款奖励是否合法,自有法律公论。不过,针对当地城管主动“委托”上千名市容监督员“代替”城市执法和罚款的行为,在我看来与城市管理机制本身存在重大弊端有关。城市快速发展,涉及的管理领域和方方面面的城市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仅仅一个城管部门和数量并不多的执法人员实际上无法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这不仅是当地城市外聘上千名市容监督员参与城市管理的原因,也是“委托”执法(罚款)的主要原因。

  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城管部门的责任过大、具体到执法权限上权力和职能又过强,一个部门和部分执法人员面对如此繁重的城管工作根本“忙不过来”。这并不是笔者猜测,仅以大城市广州的城管执法领域为例,1999年,广州城管的执法权限只是64项,到2011年则达到232项,12年间翻了近两番。深圳、武汉、合肥等其他许多城市的城管部门,也在不断扩充执法权限,邵阳市城管也属于国内城管“扩充权限”大军中的一员。在大量城市盲目的或无奈之下的城管“扩权”之下,除了导致城管队伍良莠不齐,还有一个职责和职能过多、忙不过来的现实。城管队伍既要担负城市设施维修维护,又要肩负具体的执法处罚,还要天天或时时按照上级的安排与“成千上万”流动小商贩“斗争”。这是机制和职能的弊端所致,出现邵阳市“委托执法”就不会出人意料。

  现在的城市管理要求城管事无巨细,但现实却又无法让一个部门、一部分执法人员事无巨细,于是有些地方城管要么“糊弄”、要么“变通”,一些地方城管则选择“抓大放小”。当地城管按照《市容环境监督员执法手册》,赋予了市容监督员当场罚款10元的权力,但城管掌握的权力只会更大。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涉及对违法建筑的成千上万,乃至十数万上百万元的罚款,城管是不可能“下放”的,涉及上百万元、乃至上亿的城建项目招标投标,城管也是丝毫不会下放的。“下放”的不过是城管权力的“边角料”,内在原因仍然是城管体制和权力构架有问题所导致的城管权力“无法专心和专一”。

  由城管部门完全担负一个大城市的管理,“累死他们”也是忙不过来的,而一些城市管理的事情又不能无人管。解决的办法应该是:该城管管的,绝不应让其他组织和他人插手;不该城管管的事项,应逐步退出和适当探索“放权”。行政权力本分之内的事情,不应交给社会组织,而那些政府可以“放手”、可以由市场自主决定的事项,即使再“肥”也要放下去。将城管权力弄清楚了,权力边界理顺了,就是给城管工作“减负”,也是避免迫不得已“权力外包”的治本之策。(毕晓哲)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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