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所成赌场 浙江龙泉三男子牟利百万获刑
中新网丽水8月22日电(童静宜 郁丽娟 吴娟)浙江龙泉三农民利欲熏心,合伙利用办公场所开设赌场,从中抽头弁利,短短25天时间,非法获利共计120多万元。其中一被告人还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数罪被罚。日前,龙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叶某犯开设赌场罪、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某、廖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16日,被告人叶某、张某某、廖某某三人合伙先后在原张某某开办的担保公司办公室、龙泉市回归工程廖某某夫妇开办的公司办公楼内等地方开设赌场,以扑克牌“牛牛”、麻将、“189”方式召集多人进行赌博,并以发放高利贷的方式提供赌资给参赌人员用于赌博,每次发贷先抽取百分之五的利息。
期间,三被告人共计出资90.3万元用于赌场发放高利贷,其中张某某出资36.3万元,廖某某出资34万元,叶某出资20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21.449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叶某等三人于2011年8月31日到龙泉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外经查明,2011年2月13日凌晨3点左右,被告人叶某驾车与被害人付某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叶某随即驾车逃离现场。
经龙泉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经龙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被告人叶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叶某到龙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叶某和廖某某已共同预先支付被害人付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7.65万元(其中叶某支付24.65万元,廖某某支付13万元)。
龙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等三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并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又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叶某犯数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三名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叶某归案后已预先赔付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