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一村官以出售地基为名诈骗50余万受审
中新网台州8月22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朱利明)为了满足自己的吃喝玩乐,在自身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浙江省天台县一村官以村里有地基出售为名,多次骗取他人钱款。8月22日上午,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孙某系天台县始丰街道人,出生于1968年,2009年至2011年期间被选为村委。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下半年期间,孙某谎称村里有地基出售并需要交纳押金为由,先后骗取了许某、李某、梅某等5人人民币共计50万余元。其中,今年4月,孙某归还了梅某10万元。
2009年下半年,孙某来到许某的店里聊天,听到许某要买地基的消息,就说他村里有地基可以出售,并告诉许某内屋地基价格一间8万元,街面屋地基价格一间15万元。当许某要求孙某给她及弟弟每人买两间街面屋时,孙某提出每间要先交押金5万元,四间屋合计20万元。
不久,许某把20万元交到了孙某的手上,孙某则开了一张收据。后来孙某又以交税为名骗取了许某3.6万元。如此,孙某先后从五人手中骗得50.4万元。
今年上半年,被骗的许某等人向孙某追要地基时,孙某以村里征地还未处理好,让他们继续再等等。后来当他们了解到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地基时,就向孙某要钱,但孙某仍以各种借口拖延时日。其后,被骗的人报案。5月下旬的一天,孙某在宾馆里开房的时候被公安机关抓获。
庭审中,当法官问其为何要骗钱时,孙某表示,平时和朋友一起玩和赌博,还要去歌厅唱歌,都需要很大的花销。但是他没有正当职业,没有稳定收入,就想去骗点钱弥补经济漏洞。恰巧村里准备拆迁,加上有人问他是否有地基出售,他就以此骗钱了,骗得的钱都吃喝玩乐花光了。
此案未当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