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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摔伤因报警迟交警难定责 索赔2年才落定

2012年08月24日 10:5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老太摔伤报警迟 索赔2年才落定

  老太和两骑车少年各执一词;因没及时报警,交警难定责;看法庭如何断此“罗生门”

  为了自己的利益编造谎言而令事实真相不为人所知的情形,常常被人们称为“罗生门”。今年1月份,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黄巷法庭也接到了一起堪称“罗生门”的交通事故索赔诉讼。

  两年前,七旬老人王老太在路旁摔倒受伤,被两个“90后”少年送进医院,经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51天,后经鉴定为八级伤残。老人坚称是两个少年撞了自己才受伤的,要求索赔医疗费等损失合计约20万元。可两个少年却说自己是见到老人摔倒、好心送老人就医。事情就这样陷入“罗生门”,双方各执一词,难辨真假。到底谁该对老人受伤一事负责呢?近日法庭已经作出判决。 通讯员 苟连静 葛宏锴 扬子晚报记者 路若愚

  A 事发两年前

  老人摔伤,骑车少年联系家人送医 花掉6万元医疗费,老人起诉索赔

  彭某和周某某都是“90后”,都在同一所中学就读。彭某有一辆电动车,两人时常一起骑车上学。2010年6月12日6时许,两个少年像往常一样相约一起上学,彭某坐在电动车后座,由周某某驾车。6时45分许,两人在行至石门路口由北向南行驶至会龙桥南堍谈巷路口时,正巧遇上准备到马路对面的商店购物的七旬老人王老太,当时她正由西向东横过道路,看见两个骑车少年时已经躲闪不及,王老太跌地受伤。

  事故发生后,周某某给其父亲打电话,其爷爷正好路过事故现场,即送王老太去无锡市北塘区山北街道卫生院就医。当时大家都只顾着送人进医院救治,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保护现场。

  高额治疗费让大家意识到事故的严重性。事故发生后,王老太先后在无锡市北塘区山北街道卫生院、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共住院51天,最终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2型糖尿病、高血压病,王老太共花去医药费计60117.55元。经司法鉴定,王老太右全髋关节置换评定为八级伤残。其间,周某某的父亲垫付了17000元。但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王老太认为,自己受伤是因为电动车将其撞倒,周某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周某某、彭某在发生事故时均未满14周岁,今年1月4日,老人将两少年及四名家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方连带赔偿其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206330.40元。

  B 陷入罗生门

  报警迟了没了现场,交警未作责任认定 双方都没证人,庭审陷入困境

  事故发生三个小时后,王老太的女儿得知母亲受伤送医,于9时47分报警,但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此后,由于后续赔偿问题,2010年7月9日,双方又向交警部门报案。

  王老太称其站在路边没有走,结果被电动自行车撞到,其家属指认的事发地点为距路边约3米。周某某称其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过马路,其就刹车,车子距离王老太还有1米左右时王老太受了惊吓自行跌倒,指认的事发地点为距路边约7.3米距离。

  当年7月21日,交警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察看。由于事发时交通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没有证据表明是否是发生碰撞,交警部门也就未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今年4月23日,北塘法院黄巷法庭就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庭审中,两少年没有出庭,4名监护人均辩称:周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撞到王老太,王老太系自行跌地受伤,请求驳回王老太的诉讼请求。

  庭审中,被告方称,电动车并未撞到王老太,王老太跌地受伤跟自己没有关系。自己只是做好事才跟别人一起把王老太送到医院,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交警部门的认定,当事人说法不一,双方却又都没有证人,虽然法庭于6月18日又组织了第二次开庭,中间还曾多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都没有进展,这让案件审理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C 法庭定责任

  目击证人笔录起了决定性作用 “撞倒”成立,两少年承担90%的责任

  尽管交警部门没有认定事故责任,但承办法官从交警部门的全部案卷材料中,发现交警部门7月17日曾找到2个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并作了谈话笔录。证人王甲作证说,事故发生时,做摩的生意的他正好在现场,他向交警陈述:当时他在一个小吃店门前等生意,突然听到“嘭”地一下撞击声,扭头就看到在离他的摩托车前一米、离路边两米左右的地方,一个小孩带着另一个小孩撞到一位老太。

  另一位现场证人王乙也是一个摩的司机,当时也是在小吃店门口等生意,他作证说,他亲眼看到一个老太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了一下,电动自行车是一个小孩骑的,后面还带了一个小孩。

  两位证人证言对最终的事实认定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与此同时,两个少年是在事故发生将近一个月之后,才否认撞击王老太的事实,并且周某某的父亲曾经垫付过1.7万元医疗费。结合种种证据,法院认定:王老太确实是被电动车撞伤。

  周某某、彭某对本次事故的造成均有过错,法院确定两方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王老太在过马路时,应当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但其疏于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可以减轻周某某、彭某10%的赔偿责任。

  今年7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两少年的监护人赔偿王老太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类损失合计近17万元。记者昨天获悉,被告方未上诉。(苟连静 葛宏锴 路若愚)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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