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宁波公安局原副局长受贿逾1600万被判死缓

2012年08月30日 11:1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浙江)宁波公安局原副局长贺富昌

  一审被判死缓

  宁波市中院日前对宁波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贺富昌(副厅级)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贺富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642686.80元,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0年至2011年6月期间,贺富昌利用其担任余姚市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宁波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变更用地性质、受让股权、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索取人民币15800000元、美元30000元、港币15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585720元的汽车、钻戒、手表等5件贵重物品,共折合人民币16642686.80元。

  宁波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钟法 记者 陈翔)

【编辑:张志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