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王子”两度盗窃被判管制两年 曾系郎朗同学
中新网广州9月3日电(奚婉婷 赵璐璐)“被告人吕某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管制2年,并处罚金3000元。”听到法官判决后,“钢琴王子”吕某城与母亲拥抱痛哭,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3日,广州越秀区法院公开宣判了“钢琴王子”吕某城盗窃一案。
据介绍,本案于6月20日公开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被告人吕某城,辽宁沈阳人,1983年出生,从4岁起学习钢琴,10岁考入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年少时,吕某城一度被誉为“钢琴王子”。17岁,吕某城到德国卫玛李斯特音乐学院深造,19岁在广州星海音乐学院继续学习。吕某城曾是著名钢琴家郎朗的同学。
2009年3月14日,为参加老师音乐会而到广州的吕某城,在路上看见一辆打开车窗的车,见车主在睡觉,吕某城将车主放在副驾驶位上的包拿走(包内有人民币1700元),逃离现场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检察院鉴于吕某城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未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且吕某城患有复发性躁狂症,需进一步治疗,决定对吕某城不起诉。
2012年2月12日凌晨4时多,吕某城和朋友在广州市沿江路一家酒楼喝酒聊天,随后,吕某城看见朋友座位下有一个手袋掉在地上,遂趁没人注意,把手袋捡起来,并打车离开现场。据了解,当时手袋里有一万元现金,一台苹果手机,还有一些银行卡等物品。尚未醒酒的吕某城随后到“9号行馆”按摩馆,用其中的5000元办了一张卡进行消费。当吕某城的朋友发现手袋不见时,多次拨打丢失手机,都无人接听,于是迅速报警。警察根据被盗手机的GPS定位系统,在“9号行馆”将吕某城人赃并获。
法院审理发现,吕某城作为钢琴培训老师,平时收入较高,而其盗窃是因为心理原因。吕某城的心理评估师处称,因为吕某城父母感情不好,经常吵架,带给他很大的心理压力,而父母从小逼迫他学琴,更让他有了逆反心理。吕某城后又出国留学,无人监管,便慢慢地患上了躁狂症,有时很难控制自己的举动。
法院认为,考虑到吕某城患情感性精神障碍、复发性燥狂症等病情,且在本案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从其盗窃后未将盗窃手机关机等一系列举动来看,吕某城在案发时主观控制能力较弱,在量刑时应予以考虑。鉴于被告人具有音乐天赋,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着实不易,并且未对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法院决定适用非监禁刑对其进行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