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悔婚遭索赔 律师:应当返还彩礼
婚礼举行前,男方反悔不想结婚了,并表示给女方的6万元彩礼不要了,好聚好散。女方并不同意,要男方赔偿婚宴订金和女方陪嫁的汽车。日前,男青年小李到天津市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女方会不会因此把我告上法庭,如果成了被告,我会不会败诉?”
男方悔婚遭遇索赔
小李和女友的婚礼原本定在“十一”举行,此前小李给了女方6万元彩礼,女方也买了一辆二十多万元的新车作为陪嫁,另外双方已预订了婚宴酒席。后来,小李想悔婚并表示6万元彩礼不要了。此举令女方大为恼火,要求其赔偿损失,退还买车的钱和婚宴订金。小李虽然嘴上说不赔,但心里很担心会为此吃官司,于是向律师咨询。
律师称,按照目前相关法律,彩礼是附条件赠与,也就是说,男方为了与女方结婚付出的钱,如果婚姻不能缔结,不管是出于哪方的提议,彩礼都应返还。不过,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此案中,小李自愿放弃要回彩礼钱,应予认可。至于女方陪嫁的汽车,律师认为其在女方名下,应属其个人财产,要求小李赔偿没有依据。关于婚宴订金,由于男女双方各自负责其亲属部分的婚宴预订,既然婚姻不成,应自行承担其损失。
彩礼三年涨了两倍
律师介绍,从近年咨询情况看,本市民间彩礼款额涨幅较大。“三年前,一般家庭两万元彩礼基本就能‘过关’,现在起码得6万元,条件稍好一些的,彩礼至少10万元。”
律师称,目前人们对于彩礼的认识不明,导致纠纷不断。相当一部分女方家庭认为,彩礼是婚姻的订金,如果男方反悔便不再返还。律师在此提醒女方,婚姻不成就应返还彩礼,如果以此为敛财致富的手段,无异于画饼充饥。同时提醒男方,打官司是要发生成本的,现实生活中为要回彩礼钱打官司的现象屡有发生,其间付出的精力、财力不容忽视。(城市快报 记者 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