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扫黄打非”十起大案 已刑事处罚9人
江西扫黄打非办公布10起重大案件
3人狂卖盗版软件获利逾10万元
19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全省“扫黄打非”执法部门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截至8月底,全省共查处“扫黄打非”案件54起。省扫黄打非办决定公布十起重大案件。
3人卖盗版软件牟利
上饶“6·24”侵犯著作权案,于2011年被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经查明,自2006年开始,被告人赵某、杨某、纪某等人,通过电话、QQ、快递邮寄及摊位等多种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盗版软件,非法获利超过10万元。2012年6月21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3人均犯销售侵犯复制品罪,其中,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纪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收缴2万册非法出版物
2012年3月7日,庐山管理局“扫黄打非”办会同公安部门在庐山景区内查获非法出版物共22个品种2万余册,涉案非法图书及音像制品已被全部依法收缴,并处行政罚款。
瞎编创业教程被查
8月,宜春市“扫黄打非”办联合高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安等部门,查获陈某擅自制作、销售虚假内容的《小本创业实战教程》光盘案。经查明,陈某通过网络公开销售,以每套298元的价格,销售了40余套。高安市新闻出版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工厂超范围印制挨罚
今年3月8日,南昌市文化综合执法的稽查人员接到举报,依法对南昌市某印刷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印刷厂正在印刷《中小学安全教育》、《金考卷》、《命题调研》等出版物。经调查,该厂属超范围印制。有关部门决定没收该厂印刷出版物6000册,并处以4万元罚款。
书店卖非法出版物
今年4月11日,省、市“扫黄打非”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南昌破获一起出版物零售书店购销非法出版物案。当场查获该零售书店经营非法出版物45种131册。已对当事人给予6万元罚款和吊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网上传播淫秽物品
2012年5月,九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发现有网民在淫秽色情网站“MM公寓”上使用账户“浪迹天”发表淫秽色情文章。经查该用户在淫秽色情网站“MM公寓”上发表帖文7篇,点击量达36147次,经鉴定帖文为淫秽物品。九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音像店卖色情光盘
今年7月7日,萍乡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和市公安治安支队,分别在萍乡市永昌寺大市场的四海音像店内查获淫秽色情光盘277盘,永隆音像店内查获淫秽色情光盘100盘,永乐音像店内查获淫秽色情光盘30盘。萍乡市公安治安支队对四海音像店经营业主处以行政拘留1个月;萍乡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依法对永隆音像店、永乐音像店作出停业整顿15天,并对永隆音像店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永乐音像店处以4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卖非法音像制品受罚
8月14日,九江市“扫黄打非”办、庐山管理局“扫黄打非”办及文化综合执法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九江市某音像店内现场查获涉嫌假冒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非法音像制品1400套。经查,该音像店违法经营音像制品数额达2.5万元,违法所得5000元。相关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以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网上传播色情片被拘
2012年7月19日,新余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依法查处“79MV”网站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
经查,自2011年7月起,张某在互联网上采集淫秽色情视频文件,链接至网站的“午夜影院”栏目,提供淫秽色情视频文件在线播放、下载等服务,共计获利2.8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游商兜售淫秽物品
今年8月30日,宜春市文化和新闻出版局接到群众举报,会同袁州区公安局对贩卖光碟的游商邹某、钱某、金某等3人进行了调查,查实3人有涉嫌销售淫秽物品和非法光盘的行为。
执法人员对3人所住宿的旅社检查,现场收缴非法光碟9箱,其中淫秽光盘60张、非法光盘2100张。宜春市袁州区公安局依照有关规定分别对3名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理。(新法制报 首席记者 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