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列车上猝死 家属要求铁路局披麻戴孝
一名乘客在列车上猝死,却无法查明直接死因。死者家属反应激烈,要求铁路局赔偿。而铁路企业却认为自身没有责任。面对互不相让的双方当事人,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鲍韵雯法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耐心疏导,最终为这一棘手的民事赔偿画上了句号。
确切死因无法查明
2009年6月20日,旅客吴某和女儿等三人乘坐上海铁路局1354次列车,从连云港出发前往乌鲁木齐旅游。当晚8时许,吴某至4号车厢洗漱时意外跌倒,头顶部撞出血肿。在返回铺位过程中,吴某相继出现头晕、意识模糊症状,最后晕倒在其他旅客的铺位上。
列车工作人员迅速组织抢救,并联系前方到站洛阳火车站通知120救护车。当晚9时许,列车停靠洛阳站后,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护人员上车接手抢救,此时吴某已经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后入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最终诊断为“猝死:脑外伤?呼吸道梗阻?脑出血?”
吴某家属以列车没有及时停车、未采取积极救助措施为由,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起诉,提出40余万元的赔偿请求。而被告上海铁路局则坚持认为吴某死亡系因自身疾病造成,且被告在实施救助时也已采取了妥善、充分、有效的措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医院的诊断意见、死亡医学证明等没有明确吴某的确切死因。
死者家属态度激化
“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具备法定的免责事由和尽到了完全的救助义务,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医院诊断意见、死亡医学证明等证据,死者自身疾病的参与因素亦不能排除,故可适当减轻被告责任,确定由被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上海铁路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5万余元。
对此,上海铁路局不服提出上诉。原本对判决结果较为满意的吴某家属,得知被告上诉后,不满铁路局的态度,亦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吴某家属情绪激烈,竟然提出在法庭设灵堂、披麻戴孝、铁路局代理人下跪赔礼道歉等过激要求。
耐心劝导理性释法
二审的主审法官正是鲍韵雯法官。她在掌握上述情况后,便打电话给吴某的家属,希望能做点释法平息工作。可对方接到电话后就破口大骂,情绪异常激动。
鲍法官耐心倾听对方说完,一方面平心静气地表示出对吴某家属激动心情的理解,另一方面也严厉指出了对方的错误:过激的行为虽能宣泄心中的不满,可对解决问题没有好处。这时,电话的另一端似乎若有所思,不再产生强烈抵抗。于是,鲍法官又条分缕析地分析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依据,“鉴定结论已经明确:吴某跌倒是死亡诱因……死亡自身疾病参与因素不能排除。一审判决被告承担60%的赔偿责任已经体现了抚慰和同情,希望家属能够理性、正确地面对。”
最终化解双方矛盾
之后,吴某一家更是祸不单行,死者吴某的老伴竟也罹患绝症。鲍法官时常打电话表达关切,希望老人家能够保重身体。同时,为了减轻吴某家属的负担,又积极考虑为他们办理免交诉讼费的相关事宜。
鲍法官的耐心和爱心深深打动了吴某的家人,他们终于决定不再大吵大闹,并表示愿意主动撤回上诉。鲍法官也努力说服上海铁路局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得以生效履行。(通讯员 郑妍 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