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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高速公路轻微事故要即行撤除现场

2012年09月26日 18: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郑州9月26日电(汤荔 李红春)记者今日从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即日起,凡在高速公路河南段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撤除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拒不撤离现场的,应当依法强制撤离,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和记分。

  “之前是必须等交警出现场,拍照取证勘查现场后到交警队进行处理,由于等待交警处置事故的时间比较长,容易形成堵车和二次事故。”河南高速交警九支队副支队长张国宪表示,马上就到中秋、国庆长假了,今年首次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车流量增大,交通事故、故障停车等一些突发事件也会随之增加,对高速公路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一律实行快速处理,在现场拍照取证后,立即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能够有效确保道路畅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据悉,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同时要符合事故形态简单、车物损坏轻微、车物损失金额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以内的、没有人员伤亡、未造成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坏、车辆可以自行驶离的。但是对于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不适用于本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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