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涉黑团伙头目获刑15年 被列为部督B级逃犯
通过开设地下赌场、暴力承接工程等手段,非法敛聚钱财,并且致使一人死亡,江夏区流芳地区为恶一方的舒建军、舒飞黑恶团伙2006年被打,团伙首要分子舒飞一直在逃,被公安部列为B级逃犯,去年年底被警方抓获归案。昨日,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舒飞犯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犯罪四宗罪,获刑15年。
2001年年底,舒建军指使、授意刘某、周某等人,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街宗黄村(原江夏区流芳镇宗黄村)以赌博为依托,形成黑社会团伙。2002年,随着流芳地区经济迅速发展,增加了大量的路桥、建筑工程。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该团伙通过威胁、殴打、滋扰等手段,打压其他工程承建人,强揽湖北经济学院、大谭村加油站等工程的土方和沙石料供应业务。
该团伙还以暴力为后盾,开办砖场、采石场等。2002年后,该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横行流芳地区。2006年6月28日11时许,大谭村村民孙某乘坐轿车回家。行至凤凰山收费站附近时,遭到两辆汽车拦截,五六名青年男子手持砍刀、钢叉,将孙某打死。
警方发现此案为舒建军、舒飞为首的黑社会团伙所为,相继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刘庆德等21人,打掉了这个流芳地区最大的黑恶团伙。
作为该团伙的主要骨干,舒飞一直在逃,被公安部列为B级逃犯。东湖高新警方先后辗转4省,横跨7县市,长途跋涉近3000多公里,多处布控抓捕舒飞。去年底,东湖高新公安分局调查获悉,舒飞可能藏身于云南昆明,派出专班民警三赴昆明,最后在一个汽车修理厂内一举将隐姓埋名的舒飞抓获。
法院认为,舒飞参加黑社会活动,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聚众斗殴,社会影响严重,犯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犯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记者黄鹏程 通讯员洪法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