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称中国司法改革并非将现行司法体制推倒重建
中新网10月9日电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日发表《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当日介绍白皮书发表有关情况时表示,中国的司法改革并不是否定性的改革,并不是要把现行的司法体制推倒重建,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有记者提问称:从十五大开始提出司法改革的要求之后,到现在十五年了,不知道您觉得我们现在的改革触及到体制性问题吗?有意见认为我们的改革在司法体制上缺乏大的突破,不知道您怎么看待这样的意见?
对此,姜伟回答说,关于司法改革是不是应该有大的突破,应该与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基本评价有关。我们认为,中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总体上是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因此,中国的司法改革并不是否定性的改革,并不是要把现行的司法体制推倒重建,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姜伟指出,司法改革必须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期望一步到位的改革,是不现实的。原因如下:
一方面,中国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些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不足伴生的问题。司法制度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的力度、速度也必须与社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超越历史阶段。
另一方面,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是探索过程中的问题,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种新型的司法制度,在世界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对于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识,只能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深化,司法体制的改革只能是渐进的。目前的各项改革措施只是司法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司法改革还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推进。(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